失业汉侮辱女性.发色情短信监5个月
(吉隆坡29日讯)34岁巫裔失业男子涉及发送色情短信干扰女事主,今日被控上庭判刑5个月。
被告莫哈玛慕斯达扎面对上述罪名,最终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去年12月17日下午1时30分,位于隆市金马区塔姆酒店,企图向旺诺哈丽娜(49岁)发送色情短讯,涉及损害他人名誉,抵触刑事法典509条文,以特定语言及身体姿态侮辱他人。
一旦罪成,最高刑罚5年监禁及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向推事诺拉斯依肯求情时说,目前是失业人士,未有收入,且表明自己第一次犯罪,因此希望法庭轻判。
主控官诺安娣拉法如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严惩被告,以示警戒民众。
推事最终下判被告监禁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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