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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019
郑钦亮.为何不该吊死杀人犯
作者: 郑钦亮

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一再强调,政府决定废除死刑一事与蒙古女郎阿旦都雅命案的首被告西鲁无关。

说清楚一点,就是民间在传政府议决废死含有政治目的,就只是为了要引渡目前在澳洲被扣留的西鲁返回大马,以便他可以“钉死”相传与命案有关的前一号官员。

还好部长说废死与此案无关,如果溜口说“是的”,那还真的是国家荒谬大事。

试想想,若是一个政府不惜动用国会力量修改一项法令,目的只是要对付一名政敌,这种倾全力改变国家法律去满足一个人或一个政党意愿的行为,是很可怕和不可理喻的,因为废死后国家和全民将会面对什么程度的民生成本与社会代价,还是一个未知数。

但是部长说政府坚持要废死的理由,是大马要迈向更有人权的国度,说如果不废死,无形中是支持去杀人,还说“如果你认为杀死一个人是错的,你就不能支持政府吊死一个人。就算那个要被吊死的人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又说死刑犯的日子不好过的,“就这样吊死他,你不觉得便宜他了吗?”。

经典之说,则是“你杀了我的亲友,我感到很生气,我去杀死你,那我跟杀人犯没有分别。但现在我不要杀你,我要政府吊死你,这有分别吗?还是杀人,对不对?”

部长啊,在法治大马,个人去以牙还牙当然不行,所以才要执法当局动手,才要当局合法杀掉死刑犯啊。要不然,警察与劫杀民众的枪匪驳火时,又要作怎样的区分,请问?警方是为了自卫才无奈杀匪吗?现场杀的匪该杀,经过劳民伤财和冗长审讯后判下死罪的匪不该杀,该继续给他啃国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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