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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019
涉洗黑钱4700万·纳吉加控3罪交高庭审

纳吉身穿蓝色西装出庭。(图:星洲日报)

(吉隆坡2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日前加控的3项洗黑钱罪名一案,已移交高庭审理。

主控官马诺兹副检察司是在案件过堂时,向地庭法官阿兹拉告知此事,惟高庭目前还未择订过堂日期。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于本月11日批准这项申请,而纳吉是在2月8日被控另3项洗黑钱指控,涉及款项高达4700万令吉。

控状指纳吉于2014年7月8日透过其银行户头接收2700万令吉、1000万令吉及1000万令吉的非法款项,触犯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

在高庭,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表示,上诉庭将于3月11及12日审理纳吉针对高庭撤回案件移交高庭的证书提出的上诉。

上诉庭也将在当天审理纳吉提出的3项上诉申请,包括禁止媒体讨论有关其指控的封口令申请、要求提供文件,以及挑战控方委任资深律师拿督苏莱曼为SRC国际公司案件的首席主控官。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择订此案于3月1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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