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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2/2019
政府部门301试行弹性上下班·除教育与医疗公职人员
作者: 李佩芝、张猷杰报道

(砂拉越.古晋26日讯)联邦政府部门及机构将从3月1日试行弹性上下班时间,包括联邦直辖区的吉隆坡及布城、玻璃市、霹雳、雪兰莪、柔佛、登嘉楼、沙巴及砂拉越,但学校或教育机构及医疗设施的公职人员除外。

至于玻璃市、霹雳、雪兰莪、柔佛、登嘉楼、沙巴及砂拉越,仅涉及联邦机构及部门。

此措施目的是为了了解,一旦日后全面在政府机构实施弹性上下班时间的效果。

在新措施下,联邦直辖区的吉隆坡及布城、玻璃市、霹雳、雪兰莪、沙巴及砂拉越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为早上7时30分至早上8时30分,而下班时间则是下午4时30分至5时30分,工作时数为9个小时。

至于柔佛及登嘉楼则是周日至周三早上7时30分至8时30分之间上班,下午4时30分至5时30分之间下班,工作时数为9小时,周四则是早上7时30分至8时30分之间上班,下午3时至4时之间下班,工作时数7小时30分。

涉及的联邦部门及机构将会在早上7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上班,除了柔佛及登嘉楼在周四的上班时间为早上7时30分至下午4时。

在此措施下,员工可以在7时30分至8时30分之间的任何时间开始上班,只要执勤满9个小时就可以下班。例如一名公务员是在早上8时07分上班,在下午5时07分就可以下班,至于在7时30分之前开始工作则一律视为7时30分上班,不得索求加班费,除非该公务员是被要求提早上班。至于怀孕的公务员及其丈夫,依然被允许提早一个小时下班。

至于拥有服务柜台的部门及机构主管,则必须确保柜台服务不会受到此弹性上下班时间措施影响。

《星洲日报》探悉,砂拉越的联邦部门及机构也已收到指示,并会在3月1日跟随有关措施,至于砂拉越州部门及机构,则仍未接获州政府的相关通知。

联邦政府部门及机构接获指示,从3月1日起试行实施弹性上下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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