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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2019
处理废弃汽车新指南 陆兆福:33天找不到车主可销毁车子

(布城5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交通部与房屋及政府部预计将于7月落实地方政府处理废弃车辆新指南,让地方政府在33天内处理和销毁找不到车主的汽车。

他在主持国家交通理事会会议后说,从2014年至2017年,仅8个地方政府就需要处理超过1万5000辆随处废弃的汽车,由于寻找车主耗时,有时甚至一年才能销毁废弃的汽车。

他说,处理各地废弃的汽车除了耗时,对地方政府也是沉重负担,如果对于废弃的汽车置之不理,又会对社区造成滋扰的问题,于是在国家交通理事会讨论这项问题后,房地部草拟新指南。

“陆路交通法令也已经修订,让陆路交通局(JPJ)有权撤销车辆的注册,因此找不到车主情况下,地方政府可以销毁随处废弃的汽车。”

他说,有关新指南将于下个月提呈内阁讨论,预料7月可以落实。

陆兆福指出,在新指南落实后,地方政府把废弃车辆拖到仓库,通过JPJ寻找并通知车主,如果车主在14天内没有索回车辆,JPJ撤销注册后,地方政府可以销毁车辆。

“销毁车辆所获得的废铁费用在扣除处理费后,如果还有余款,车主可以在两年内索回。”

他说,地方政府处理废弃汽车的费用包括购买或租赁拖车罗里,一辆拖车罗里至少需要10万令吉;登报或发出通知也需要花费,其中梳邦再也市议会就花了4万令吉在这方面。

“由于地方政府需要仓库存放废弃汽车,其中八打灵市政厅耗资56万4000令吉的仓库租金。”

另一方面,陆兆福说,由于联邦政府对短程巴士服务的拨款逐年增加,因此未来3个月会与各州政府讨论,下放权力让州政府决定巴士路线和委任巴士业者,同时也分担巴士服务的津贴。

他说,对于比较富裕的州政府,联邦政府希望这些州属可以多分担巴士的拨款,而能力欠佳的州属,联邦政府可以承担比较多的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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