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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2019
哈兹利:研发飞行车先决条件·须排除无人机3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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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马大无人驾驶系统卓越中心策略总监莫哈末阿兹兹(左)与哈兹利在讲解日前参与全国无人机送快递赛的无人机操作。(图:星洲日报)

(加央12日讯)玻璃市马来西亚大学(UniMAP)教授哈兹利说,大马要研发飞行车(flying car)并非不可行,但先决条件是解决目前无人飞行载具(UAV)所面对的三大障碍,即基建、立法管制及保险,才能进一步开拓这市场。

他说,无人机在我国虽逐渐盛行,唯尚算起步阶段,现阶段的无人机操作都局限于航拍、监控机、农药喷洒、施肥等用途,大马邮政公司也刚投入推广无人机送快递技术。

他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说,如果要在大马实现飞行车概念,必须从今天就开始投入研发,相信20至40年后就能推出飞行车。

哈兹利是玻马大无人驾驶系统卓越中心(COEUAS)总监。玻马大校长拿督祖阿兹哈早前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该大学愿意提供无人驾驶系统专业技术,透过技术转移与任何单位合作。

建议拓展无人机运用

哈兹利说认为,与其期待推出飞行车,不如先蓬勃发展无人机运用,再研发自动驾驶飞行载具,才扩展至飞行车研发工程。

他认为,大马还没做好迎接飞行车新科技的准备,反而更适合拓展无人机至其他用途如物流运输、应急送药、血液、地区映像(mapping)分析、农业等,把焦点放在西马乡区和东马内陆地区,提高无人机效益。

他说,目前有2家公司即德国Volocopter无人机公司及中国亿航智能成功打造自动驾驶飞行器,用预编程式操作可载人无人机,然而也面对各地飞航法规、起降基建及适飞与否的障碍。

盼政府奖掖私人界研发

哈兹利说,我国有无人驾驶系统方面的专才,多家大专院校也投入专研无人飞行载具和无人机系统,可惜面对庞大预算问题,研发过程变得更耗时。

他说,政府可推出奖掖计划如特别扣税,鼓励私人界投资,与本地大专合作投入无人机系统研究,通过技术转移扩大无人机发展。

他说,美国太空署(NASA)的无人机交通管制系统(UAS Traffic Management System)预测未来可能每户家庭都有无人机。

“开发一架无人机成本介于2万至3万令吉。如果大量生产,成本自然会降低,进而扩大无人机的使用范畴。”

促探讨无人机飞行准则

无人机日渐盛行,哈兹利促政府须加速探讨无人机飞行准则,立法管制使用无人机范围,并制定涉及无人机的航空交通监管系统。

他说,其实已有多家公司如DHL快递公司、Domino's比萨在外国广泛运用无人机为人们提供服务,可惜大马面对缺乏无人机起降点问题,而无法推行类似服务。

他说,任何无人机飞行前都须获批,飞行准证由民航管理局(CAAM)批准、无人机频率由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批准;商用飞行则另向大马测量与图测局(JUPEM)申请,以批准航拍活动。

“上路交通工具都须送到电脑验车中心(PUSPAKOM)检验,可是现有的无人机却未必符合民航管理局的规格。所以,日后若广泛使用无人机,就必须有这项规定,确保航空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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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马大无人驾驶系统卓越中心研发的其中一架无人机,用作农药喷洒用途。(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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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兹利:大马要实现飞行车概念须从今投入研发,相信20至40年后就能推出飞行车。(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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