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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2019
越南要求释放段氏香·刘伟强:交总检长决定

(吉隆坡13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表示,是否应越南政府要求释放金正男命案被告越南籍女子段氏香,是总检察长的权力。

他说,由于这不是政府的权力,因此政府不应该干预,并交由总检察长作出决定。

“针对这个课题,我们需要明白,政府是根据联邦宪法将有关权力交由总检察长决定。根据联邦宪法,总检察长有权执行或终止任何被告的提控,即便这是审讯中的案件。”

刘伟强今日在国会走廊受询及鉴于上述案件另一名印尼籍被告茜蒂爱莎已获释,政府会否也释放段氏香一事作出回应。

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总检察长有权终止任何在法庭审理中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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