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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2019
“艾莎 段氏香同人不同命”蓝卡巴星:总检长为何拒撤控

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蓝卡巴星

(槟城14日讯)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蓝卡巴星认为,总检察署撤销金正男命案里印尼女被告茜蒂艾莎的谋杀控状,却拒绝撤销对越南籍女被告段氏香控状的做法令人震惊,也对总检察长的权力挑起疑问。

茜蒂艾莎的谋杀控状日前被撤销并获释后,蓝卡巴星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茜蒂艾莎和段氏香当初在金正男命案中一同被控谋杀,显示总检察长当时拥有足够的证据,才控告两人。

一同被控 2人应享同等法律保障

“再者,这项审讯中的法官已说明,这项诉讼已有充足的表面证据,并要求两名被告自辩。这代表着,若段氏香和茜蒂艾莎沉默不抗辩,法庭将根据已提呈上庭的证据,认为两人可在谋杀罪名下被定罪。”

他说,根据昨日的报道,总检察长是应印尼司法部长的要求,而同意撤销对茜蒂艾莎的控状,但若是如此,总检察署当初为何提控茜蒂艾莎?

“毫无疑问地,总检察长拥有终止提控西蒂爱莎的权力,但既然如此,为何他不同等对待段氏香?段氏香和茜蒂艾莎当初一同被控,段氏香在宪法下与茜蒂艾莎一样,享有获得法律保障的权利。”

他说,基于总检察长并没说明因由,段氏香也许永远不会知道,为何她与茜蒂艾莎的遭遇大不同。

总检察长应受公开质问

“若她(段氏香)被定罪了,也许她将疑惑,茜蒂艾莎是否也该受到惩罚?总检察长在此案中的权衡应该受到公开的质问,因为此事与个人性命攸关。”

他认为,若总检察长认为金正男的命案有朝鲜的参与,那段氏香的谋杀控状应该与茜蒂艾莎一样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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