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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2019
吴健南.以人道精神解决爱心洗肾中心风波
作者: 吴健南

最近很不幸发生在森州的爱心洗肾中心被卫生部强硬查封事件,我认为应从2个角度去看待问题。

首先,从法律角度而言,现有管理层的确涉及内部管理不当,尤其去年11月所爆发的院内所有专科医生集体离职轩然大波,更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导致该院严重抵触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和服务法令。

根据该法令第31和32条文,任何私人医疗中心的持牌人,必需确保有一名拥有专业资格、经过相关训练和拥有相关经验的医生负责经营或掌管有关中心。

而也就是在这样的法律基础之上,当局于去年12月吊销有关中心执照,并在给予3个月宽限期后,最终于今年2月14日查封和关闭有关中心。

当然,间中也涉及不少剪不断理还乱的程序争议,包括为何在院方已委任新的管理公司并重新招聘专科医生加入后,还是无法符合当局的执照条件。

但第二个角度,则是我认为更迫切和宏观的人道问题,即病人的基本权益和宝贵性命。

要知道,不论管理层如何管理不当,有关洗肾病人是无辜的!因此,有关当局在采取任何执法行动之前,必需永远把病人的健康放在最高考量。

而这也是以上私人医疗保健设施和服务法令相关条文的最核心初衷所在,即确保任何私人医院或洗肾中心都由符合资格的医生所管理,以维护病人利益。

但很遗憾的在这方面,当局在作出查封有关洗肾中心的决定前,似乎没有考量到2项特殊背景:

其一,这家规模庞大、历史悠久的民办洗肾中心,目前在全国各地拥有13间分院和接近800名洗肾病人在定期洗肾,且向病人征收比私人医院相对来得低廉和可负担费用。

其二,根据一些专科医生的研究数据显示,目前政府医院的医疗设备,其实只足够应付国内大约三分一洗肾病人的洗肾需求。而其它的相关责任,则必需由类似马华洗肾中心般的民办机构,还有征收商业收费的私人洗肾中心所共同分担。

而这也是为何,过去在马华爱心洗肾中心接受治疗的病人,主要都是从政府医院所推荐过来。因为政府医院的洗肾服务即便收费最为低廉,但根本就无法完全满足国内所有洗肾病人的需求。

例如在跟该爱心洗肾中心毗邻的芙蓉端姑嘉化中央医院,如今就还有多达58个洗肾病人尚在等待名单。

结果问题来了。当卫生部在没有进一步考量以上特殊背景的情况下,而坚决依法行事作出查封该洗肾中心的决定。

你认为当局的所谓妥善安置病人计划,真的能够做到“妥善”吗?当局的这项安置病人计划,是否真的实际和可行?

结果一如所料,因为邻近政府医院的有限医疗设备,根本无法应付有关被查封爱心洗肾中心总院274名洗肾病人的庞大需求,当局只好退而求其次作出一些非常不妥当和威胁病人健康的安排,包括在芙蓉端姑惹化医院额外加班让他们洗肾到凌晨1时、把他们分派到数十公里以外遥远的外地,甚至外州中央医院,或把他们分派到经济能力无法负担的私人洗肾中心等。

更悲痛的是,自该中心被查封至今大约1个月,已有3名洗肾病人陆续病逝。虽然当局一再把这些病人的死因归咎于末期肾病病患,但其中一名死者家属却实实在在地公开投诉指是当局的病人安置计划有欠妥善且延误洗肾时间,才导致他们的父亲因体内毒素无法及时清除而并发症身亡。

而在这方面我必需强调的是,虽然医疗疏忽在国内并不普遍,但受害者家属还是可通过合约法或民事法律法令向当局索偿,以捍卫本身亲属权益和提高有关当局对照顾病人责任的相关醒觉。

而卫生部在这方面则必需对那些被本身安置的有关洗肾病人,展现基本的问责精神和担当,尤其维护他们作为大马国民在宪法第5条款底下的宝贵性命。倘若当初以维护病人健康为由而查封有关爱心洗肾中心,但最终却因本身的安置失当,而把这些病人暴露于更大风险中。这种关乎病人性命的人为决策失当,是难以令人接受和原谅的!

更重要的是,亡羊补牢未为迟也。与其坚守硬绷绷的法律规则,继续墨守成规、遥遥无期地查封有关设备完善的洗肾中心,对该中心带来更大破坏,且又没有让任何人因此受益。为何不能秉持法律不外人情的弹性态度和人道精神,跟该中心管理层坐下来商讨有关安置病人和重开该中心的紧急对策和方案?以早日让病人和家属,好过一点。那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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