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18/03/2019
立遗嘱转名‧为何收费也超贵呢?
作者: 郑碧娥

你好,我在2018年12月17日,《星洲日报》的报章阅读到“透过遗嘱转让产业可省印花税”文章,在此想请教一些问题。

我是王女士,我父亲于2017年12月中风去世,去世前他已立下遗嘱把一间廉价屋和一片油棕园地分给4位兄弟姐妹。父亲去世后3个月,我们到律师楼要处理父亲遗嘱事项,律师却介绍我们寻找一位民事事务官,帮忙处理父亲遗产。我们便依照那位事务官指示处理手续。在11月份被安排到Perbicaraan,并交付一笔RM3300的Bayaran Perintah。

请问这个Bayaran Perintah是所谓的印花税吗?有一些朋友又说是遗产税?

但这不是不符合《星洲日报》文章所说只需付RM10,因为我父亲是有立遗嘱的,之前有位亲戚到法庭继承遗产,也是不须付任何费用,只需付一些法律费用。是因为立遗嘱律师没有把父亲的遗嘱处理好吗?我们应该怎样正确处理父亲遗嘱呢?

在此希望有产业和法律知识的相关人士,可以帮忙解释我们的疑惑。谢谢!

答:林律师回答王女士的问题时指出,在正规程序,王女土需前往法庭申请Grant of Probate(有立遗嘱),在持有Grant of Probate的情况下,支付给法庭领取Grant of Probate只需数百令吉,估计王女士是前往Amanah Raya,而不是去法庭。

另外,假如是有订立遗嘱,转移产业拥有权给受益人的印花税只是10令吉而已。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