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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2019
前总警长:以终身监禁替代·“废强制死刑难再判死”
作者: 白维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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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可否裁量”圆桌会议主讲嘉宾皆反对政府即将提呈的废除强制性死刑法案。左一为捍卫穆斯林社群运动(UMMAH)主席阿米鲁丁、慕沙哈山、里察莫莱斯邓惟浰及邢智立。(图:星洲日报)

(吉隆坡22日讯)前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表示,一旦我国把强制性死刑修改为可裁量死刑,根据一般情况,法官就很难会再判被告死刑,而是会以终身监禁替代。

“如纽西兰清真寺枪击案,为何他们敢这样做,因为他们知道(在纽西兰)杀人不会被判死刑,而且长久在监狱还有免费餐。”

若没死刑谋杀案增

他指出,如果没有死刑,谋杀案会更多,因此他反对政府对于涉及人命的最大恶极的罪行,废除强制性死刑的刑罚。

他说,终身监禁理论上是判处30年监禁,但是在执行上,严重罪案可被减刑至少过20年,这是根据监禁法令会有三分一期限折扣及假期,若获得特赦局特赦,还可以更快获释。

慕沙哈山今日出席“死刑可否裁量”圆桌会议与记者会上表示,维护正义是政府的义务,正义是给予守法的人民,而不是罪犯。

他指出,警方要证明涉及死刑的严重罪行很困难,定罪标准很高,而法官要下判死刑也要十分谨慎,从而得以确定不让无辜者被判刑。

他说,从拿笃入侵案有9人被判死刑及14人表罪不成立得以证明,死刑判定经过高标准审理,不是所有被控者都会被判死刑。

慕沙哈山也指出,我国部长不应该干涉其他国家的制度,要求新加坡于今日暂缓处死大马籍死囚,而是应该尊重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因为我国也不想要其他国家干涉我们。

他认为,我国也不应该效仿欧洲国家落实废除死刑,因为亚洲有不同的文化。

凯文胞弟:不该保护犯案者

另一方面,被杀害的副检察司拿督安东尼凯文的胞弟里查莫莱斯说,对于无辜者被杀害的案件,不应该去保护犯案者。

他认为,考虑谋杀犯罪者的人权问题而废除死刑,是忽略受害者家属对失去挚爱的感受。

曾参与多宗谋杀案官司作为受害者家属代表律师的邓惟浰说,对于判处死刑的举证要求一直很高,若废除死刑后,相关刑罚肯定不会再有恐吓作用。

她指出,根据美国的一项研究证明,人权团体宣称死刑无阻恐吓罪案的说法不成立,因为该研究证明,处死1名罪大恶极罪犯相当于拯救5条性命。

反废除死刑联盟负责人邢智立说,对于人权团体以“尊重第二次机会”作为废除死刑的理由,这个理由不应当用在罪大恶极的谋杀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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