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 |


广告

分享到 : 

2019-03-27 16:50:38  2028937
祖莱达:确保新屋主符条件‧售可负担屋只能卖回政府
国会
1668PEC2019-03-2715536730255281770936.JPG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前排右三)在国会走廊和该部官员讨论公务事时 ,与前朝时期的前任房地部长丹斯里诺奥马(左三)相遇,两人一同跟部门职员合照留念。前排右四为该部副部长拉惹卡马鲁丁。


(吉隆坡27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说,房地部今年开始兴建的可负担房屋或30万令吉以下房屋计划将实行新政策,即购屋者要出售房屋子的话,必须由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回收。


祖莱达今日在国会走廊向媒体解释,这是为了确保日后购买可负担房屋的购屋者,符合条件及管制屋价。


“我们目前在研究相关条规,如果该房屋是2019年开始兴建,会在3年半后完工,期间我们会准备好这一切事项。”


另外,祖莱达较早前在下议院为部门总结国家元首施政御词时表示,新的可负担房屋政策包话屋价30万令吉以下的房屋,不能出租给他人,包括外国人,一些出租可负担房屋的人士已被当局采取行动。


她指出,在新的可负担房屋政策下,购屋者若要出售屋子,只能卖回给房地部,以确保只有符合资格的大马公民享有这项优惠。


蒲种46外国人被驱赶


“移民局日前在蒲种可负担房屋进行取缔行动,发现有46名外国人住在可负担房屋,这些人士已被驱赶和准备被遣返回国。”


“我们希望这项行动将会持续下去。”


拟免购可负担屋律师费


她表示,为了减轻低收入群体(B40)购买可负担房屋或30万令吉以下屋子要承担的高昂律师费,政府正与大马律师公会讨论豁免这些律师费,或由房地部旗下的总检察署著手负责。


祖莱达也表示,为了方便B40群体购买可负担房屋,该部已和金融机构商讨贷款事宜,包括在“先租后买”(Rent To Own)房屋计划下的租户,未来可以使用良好的缴付月租记录,作为申请银行房屋贷款的支持。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19-03-27


广告

其他新闻
广告

热门新闻
最高浏览
最多分享
最多评论

广告


广告

你也可能感兴趣...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