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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9
购卖剩单位须知
作者: 郑碧娥



我们在房产展销会上,看到发展商促销卖剩的公寓单位,这些公寓多数的方位比较不美,例如面对下午阳光,只是一个停车位,或是华人比较不喜欢的门牌号码,要不然就是楼层太高或太低。

不过,发展商有提供一些赠品或回扣,还有签署买卖合约和贷款合约必须采用发展商的律师。有朋友说,采用发展商的律师,担心律师为发展商的利益设想,买卖合约一些条文可能对发展商比较有利。

请问:“购买这类型的房产单位,应该注意哪些细节?”

答: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锺灵说,目前产业市场比较不景气,发展商为了尽量卖完所有的单位,会有不同的促销配套出台,例如回扣、赠送屋内配备,这在本地产业市场相当普遍,特别是在金融危机期间。不过,在产业好景时,就没有这些对买家有利的措施。

一些产业顾问认为,不论买家是买来自住或投资,现在是进入产业市场的良好时机,而且选择相当多,甚至可以有货比三家的机会,应该是过去几年没有的情景。当然,购屋者在投资房产时,还是要比较谨慎。

签买卖合约需谨慎阅读

这包括在签署买卖合约和贷款合约时,需要谨慎阅读,如果发现实在不能接受一些条文,还是要考虑清楚,以免日后面对自己利益被折损的问题。按一般情况,购买公寓多数在3年内可以获得发展商移交新屋锁匙,不过也有一些发展商,因为兴建的是高密度公寓房产,因此需要比较多的时间。

他们会向有关当局提出申请,例如要求需要3+1年的时间来完工,申请获批则可以豁免支付购屋者迟交屋的利息罚款。这是近年来较常看到的情况,从发展商的促销房产计划广告或是卖屋小册子,不时可以看到这些字眼。

发展商须36个月内交屋

假如根据标准的房屋买卖合约,购屋者与发展商签署买卖合约后,发展商必须在36个月内交屋,逾期交屋需支付购屋者迟交屋利息。

另外,如果个人需要早日结束租房的日子,那么对于这样的购屋规划,可能需要再三思考,因为即使发展商准时交屋,也需要至少3年或稍长的时间。

关于采用发展商的律师,律师在草拟买卖合约时,会纳入发展商一些建议,但不至于偏离合理的程序与法律条文,发展商在房屋发展的道路上,也希望永续经营。

就如前面所说,发展商卖剩的房屋,多数都有不完美的地方,因此在订购之前需要思前想后,尝试从不完美中找到完美的单位。坦白说,这会考验个人的判断与智慧,当然也与个人的机遇和运气有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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