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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9
以租户名入住,发现楼上漏水‧可否取消购买,拿回订金?
作者: 郑碧娥

雅莉说,去年她以30万8000令吉在吉隆坡购买了一间中价公寓,双方于2018年10月签署买卖合约,买方支付了购买价的10%给卖方律师。可是,由于更改公司资产清理人,产业转让契约延迟发出,律师表示有关事项将由新的资产清理公司接手。

她指出:“在这之前,我与该产业业主有一项口头协议,在产业拥有权转让期间租下有关单位,我同意每个月支付1200令吉租金及100令吉的管理维修费。”

她在去年12月以租户身份迁入该单位居住,开始的时候还好,可是一个月后,发现单位的天花板有水印,而且情况一天比一天糟,已经向业主及公寓的管理公司反映。

不满管理公司油漆掩盖漏水损坏

不过,双方并没有跟进,因此她决定暂时不支付屋租,并已照会律师,管理公司的人员最后前来查看,证实漏水的问题来自楼上单位。

管理公司对天花板进行一些修补,就是以油漆方式掩盖漏水造成的损坏,她并不满意他们处理问题的方式,因为这并不能解决问题。

她在信中提出以下问题:

1.我是否有权力拖欠租金?业主的律师致函给我,说我没有权力拖欠租金,反之应该腾空有关产业,因为我还不是合法的业主。

2.假如我决定不购买该项产业,因为产业的状况与第一次看到的不一样,我是否可以取消,并要求退回10%订金?因为买卖合约志明卖主在将产业交给买方时,情况必须与买方第一次看到的一样。

3.卖主的律师说,业主不可能对漏水的问题负责,因为漏水是楼上单位造成,由于业主已准备脱售有关单位,她难免推卸责任,并指说漏水因楼上单位引起,在这方面我的权益在哪里?

4.由于买卖合约仍在处理中,身为购屋者,我应该如何捍卫我的权益?假如需要进行一些修补,我是否可以通知银行延迟付款给卖主?

答:陈锺灵在回答这名读者的问题时指出,业主的律师在信中所说的是正确的,雅莉不能以这个理由拖欠租金,毕竟她还不是合法的业主。雅莉阅读了这样的答案可能会很失望,但这毕竟是事实。

不能因为漏水而不给租金

另外,假如取消交易,10%订金可能被没收,公寓楼层之间出现的漏水问题,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特别是漏水因楼上单位引起,多数业主都不大愿意承担责任。

任何人在购买转手公寓时必须要谨慎,虽然许多时候业主会油漆将漏水印补妆,如果漏水问题严重,即使在白天,也可以看出浴室天花板是否有水印,尽管业主油漆掩盖,不到一周时间就很可能再出现水印。

来信没有提及这间公寓已有多少年,是否已过了发展商应履行的义务修补期限。不管怎样,业主应该将问题向公寓管理公司反映,由管理公司出面要楼上公寓的业主解决漏水问题,除非楼上单位主人能证明,漏水问题并非来自其单位,而是在其之上的单位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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