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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2013
疑为恐怖分子甫获释.2男国安令再被控
作者: admin

(吉隆坡27日讯)上周在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获释的两名男子雅昔及莫哈末希尔米,今日在怀疑为恐怖分子罪名下,再度被控上庭。

警方是于今早逮捕雅昔及莫哈末希尔米,并于下午3时援引刑事法典第130条文(恐怖分子)把两人提控上安邦推事庭。

一旦定罪,两人皆可被判终身监禁,并另加罚款。

在吉隆坡大使路法庭中心从事餐饮业的雅昔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语带不满的向推事阿尤妮投诉:“我可以在相同指控下被控两次吗?”

其妻女也因不满控方和警方的做法而在庭内发出抗议的声音,遭庭警口头告诫,而雅昔在律师阿米尔韩查安抚下,停止抗议。

涉宣导恐怖主义

两名被告雅昔(49岁)及莫哈末希尔米(33岁)是宾主关系,他们曾因涉嫌与另一名女子哈丽玛在住家内宣导恐怖主义思维,企图影响叙利亚人民而于2月7日遭警方援引国安法令逮捕及提控。

高庭于上周一基于雅昔、莫哈末希尔米和哈丽玛不应在国安法令下被控,而撤销控方对他们所提出的指控。

高庭认同,在国安法令下,“国家”一词指的是大马,而非其他国家,包括叙利亚,所以控方援引这项法令提控3人是无法成立的。

根据最新的控状指出,雅昔及莫哈末希尔米于2012年8月1日至今年2月7日期间,在雅昔位于安邦武吉安邦花园的住家内,实为一个名为“Tanzim Al-Qaeda”恐怖集团的成员,抵触刑事法典第130条文(恐怖分子)。

推事阿尤妮在主控官拿督哈纳菲亚的要求下,把案件展延到6月7日过堂。

由于被告被指犯下的罪行是不获保释的严重罪行,因此,两人将继续被扣押,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律师:质疑控方重复提控

雅昔及莫哈末希尔米的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查指出,辩方强烈质疑控方已犯下重复提控其当事人的错误,因为控状内的部份详情与其当事人上一次被提控的详情有雷同之处。

他说,控方对其当事人的提控是“别有用心”的,而他将在案件移交高庭审理时,才向高庭提出辩方的投诉或相关申请。

另外,辩方也对主控官哈纳菲亚指警方需更多时间完成调查而要求展延案件一事表示不满。

阿米尔表示,警方今早逮捕其当事人后,旋即在下午把两人提控上庭,高效率的办事能力超乎意料之外,但控方却对法庭声称警方尚未完成调查,说法前后矛盾,更有自打嘴巴之嫌。

警方指是恐怖组织成员
雅昔与助理被捕

雅昔及其食堂助理莫哈末希尔米是今天早上7时40分,先后在双溪毛糯及安邦地区被捕。

反恐特别行动部队总监拿督弗兹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130C条文逮捕2人,但他拒绝透露详情。

雅昔的代表律师法蒂雅对记者指出,警方以雅昔是恐怖组织成员为由逮捕他,但没有对家人说雅昔到底属哪一个恐怖组织的成员。

《星报》也引述雅昔的长女谈话指出,父亲被捕后,警方一度要将她及2名妹妹上手铐带返警局,不过后来改变主意。

雅昔的妻子珠米尔过后接获警方手机短讯通知,警方是援引2012年安全罪行法令5(1)(a)调查他。

珠米尔在知悉丈夫再度被捕的消息后,和律师胡达雅蒂赶到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了解情况,她过后获知丈夫将被押到安邦再也推事庭时,匆匆忙忙赶往法庭。

雅昔和莫哈末希尔米之前曾于2月7日在国安法令下被捕,他们也是国安法令实施以来首批被捕的人士。

他们及另一名女子哈丽玛过后被控抵触国安法令,但高庭法官在本月20日宣判撤销控状,当庭释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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