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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2014
唱片业公会:免业者双重缴费.促设委会统一收版权费
作者: admin

(吉隆坡2日讯)大马唱片业公会(RIM)、大马唱片播放版权有限公司(PPM)和大马艺人协会(Persatuan Karyawan)建议政府,设立一个联合4家版权收费机构的“中央委员会”,负责统一向业者执行征收版权费。

目前,4家获大马知识产权局(MyIPO)发出准证的版权收费机构,分别是大马音乐创作人版权保护协会(MACP)、大马唱片播放版权有限公司(PPM)、大马唱片艺人协会(RPM)及大马音乐演艺者权益公司(PRISM Bhd.)。

大马唱片业公会主席诺曼今日在联合新闻发布会说,由于市面上出现两家版权征收管理机构征收表演者版权费,因此业者感到混淆,也不愿意双重缴付版权费。

该公会首席执行员拉马尼说,建议中的中央委员会可以扮演一站式的角色,统一发出音乐播放执照、统一的收费指南和收费等,或许还可以降低收费率,对商家而言也是好的。

他说,大马音乐领域的整体收益逐年下降,2011年是1亿7千370万令吉,2012年1亿7千270万令吉,2013年1亿6千960万令吉。

另外,大马艺人协会主席拿督费迪认为,大马音乐演艺者权益公司所征收的版权费过高、没有妥善和透明化的制度,也没有清楚列明他所收取的版权费。

拉马尼:版权费5个月失150万

拉马尼说,自从今年7月发生“双重征收版权费事件”

以来,大马唱片艺人协会征收表演者版权费,预计在过去的5个月已经损失150万令吉。

他说,截至2013/014年度,大马唱片播放版权有限公司已发出3万9千张播放音乐执照给业者、而大马唱片艺人协会则发出1万4千张。

另一方面,大马唱片播放版权有限公司(PPM)主席蔡经明举例,有些酒店业者对大马音乐演艺者权益公司收取表演者版权费,感到不满。

大马唱片业公会、大马唱片播放版权有限公司和大马艺人协会三方也异口同声的指出,若“双重征收版权费事件”持续下去,本地的音乐领域将会面临危机,影响的层面包括音乐领域的“生态系统”、音乐领域的收益、艺人和未来的发展。

“若没有经费再投资,没有资金再培育本地艺人等,届时可能只能听来自国外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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