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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6/2016
狮城陆交局:需持执照·“Grab跨境共车服务违法”
作者: jylew

(新加坡21日讯)针对私人召车服务Grab上星期一宣布推出有收费的跨境共乘汽车服务,陆路交通管理局已通知公司,这样的服务模式并不符合狮城条例。

新加坡陆交局发言人答覆《联合早报》询问时说,马来西亚注册的车子不准在没有持公共服务车辆执照的情况下,在新加坡提供“雇用和赚取报酬”(hire and reward)的服务。同样的,马来西亚的条规也不允许新加坡的车子,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提供上述服务。

发言人说:“Grab应该确保任何跨境共乘汽车服务,不违反新加坡或马来西亚的条规。”

联合早报之前报道,Grab自昨天开始,推出名为“GrabHitch JB-SG”的跨境共乘汽车服务,为往返新柔两地同个目的地的私家车车主和乘客提供配对,让乘客分担车费并让司机赚取收入。

新服务的收费按距离和出入境费等计算,乘客会预先知道收费额。

例如从兀兰前往新山的城中坊(CitySquare)收费是9元(约27令吉),回程是9令吉(约3新元)。从乌节路到新山的武吉英达永旺购物中心(AEON Bukit Indah),收费是14元(约42令吉),回程则是23令吉(约7.62新元)。乘客能通过Grab应用软件选择上下车地点及选择提早半小时到7天为旅程预约跨境共乘汽车服务。

然而,Grab上周末在网站上宣布,从昨天起至下个月8日(星期五),所有来往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新山的车程将不收费。

不收费则合法

Grab在网站上指出,公司正针对如何通过共乘汽车服务,提高新加坡和新山连通性的事项,与陆交局和马来西亚的监管部门接洽。“通过这项免费的跨境试验计划,我们希望缓解交通阻塞(的问题),为乘客提供快捷丶舒适和便利的方式跨境。”

陆交局发言人指,Grab目前提供的免费服务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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