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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6
面对2控状不认罪.山吉旺申诉遭警殴伤
作者: yslee

(森美兰.芙蓉19日讯)大马监督罪案调查小组主席拿督山吉旺因涉嫌勒索黑市万字票业者,被警方援引防范罪案法令(POCA)延扣,山吉旺今早被警方带往芙蓉法庭提控时,申诉在扣留期间,遭到警方暴力对待。

他今日通过代表律师哥宾星告诉法官,在被扣留期间遭到警方捆绑,并殴打至内伤,要求法庭批准他到医院接受治疗和报案。

经哥宾星不断争取下,芙蓉地庭法官法蒂雅及推事努鲁菲迪查批准山吉旺报案,并到医院验伤,哥宾星也同时要求查案官必须针对此事给予交代。

被告山吉旺(32岁)是因涉嫌勒索及雇用非法外劳,今早被控上芙蓉地庭及推事庭,他对2项控状均不认罪。

指被捆绑上铐不给进食

在今早聆讯时,哥宾星在法官面前呵责执法人员,在扣留山吉旺后,将他捆绑,扣上手铐、不给他进食,殴伤人后拒让伤者接受治疗,令被告连上厕所都成问题。

哥宾星强调,山吉旺不是罪犯,而是一名拿督。

哥宾星以责问的态度告诉主控官副检察司赛夫哈兹米,甚至要负责的警官为上述暴力事件给予解释。

妻与父母落泪

为了证实此事存在,哥宾星询问站在被告栏的山吉旺,对方回应“是”,山吉旺的太太及父母听了也不禁落泪。

赛夫哈兹米原建议山吉旺扣留期结束后,才到医院验伤,但遭到哥宾星反对,并指出若这段期间伤势好转,那岂非把此事掩饰,让山吉旺白白遭殃。

法蒂雅在谘询了主控官建议后,获准山吉旺到医院检查取医药报告,并建议山吉旺报案,另外,负责警官也必须在下次过堂时段,向法庭交代事情由来。

根据控状,山吉旺控于今年6月22日晚上10时45分,在南北大道森州汝来收费站向一名华裔男子索取2万5000令吉遮口费后,因而抵触了刑事法典384(勒索)条文第二项控状则是指他在相同日期、时间及地点,非法雇佣一名非法外劳,触犯了1959/1963移民局法令55B(1)条文。

此案的主控官有副检察司伊万阿菲里及苏果,律师则有拉温及海江奥玛。

得知丈夫被扣期间遭到暴力对待,山吉旺太太(左)泪流满脸,山吉旺在被押离前吻妻子脸颊,给予安慰。(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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