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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2016
阿莎丽娜:破产三主因.还不起车贷、个贷、房贷
作者: meewei

(吉隆坡17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国人无力偿还车贷、个人贷款和房贷是导致破产的三大原因,国内破产人士有年轻化的趋势,从2012年至今年9月份为止,就有逾千名25岁以下的国人破产。

她表示,大马报穷局(MDI)成立以来至今年9月份,共接获28万6768宗破产案件,当中9万7215宗案件是发生在2012年至2016年;尽管如此,今年截至9月份的破产人数为1万4845人,比起2015年的1万8457人和2014年的2万2351人,有减少的趋势。

“今年共有3817人成功脱离穷籍,但令人担忧的是,破产人士有年轻化的趋势,从2012年至今年9月份,2万2581宗破产人士年龄是介于25岁到34岁,而25岁以下的破产人士多达1157人。”

她透露,根据现有的法令,一旦被法庭裁决未能缴清不少于3万令吉的债务者,就会被宣判破产。

“国内破产人士主要是无力偿还车贷,占破产案件2万6801宗,其次是个人贷款,共有2万2153宗,房贷则有1万8819宗;另有5320宗破产案件涉及担保人和2910宗涉及公司担保人。”

她强调,根据现有的法令,一旦借贷者失踪或没有被判破产,担保人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会被判破产,这项法令对担保人非常不公平,因此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提呈2017年财政预算案时阐明,会修改1967年破产法令,以便让破产者和担保者第二次重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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