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政府地还出租.船务公司高级经理被控
(柔佛.新山5日讯)在船务公司担任高级经理的46岁马来男子,涉嫌侵占政府地并将之租赁给人,今日在新山推事庭面控。
被告莫哈末法伊兹在聆听控状后不认罪;案件将于本月30日过堂。
控状指出,被告在2015年12月13日,诱使男子阿兹曼以2万令吉的租金,租下振林山努沙柏林蒂斯路的一片属于州政府的空地,因此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
在此条文被控,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监禁10年或鞭笞,或罚款的刑罚。
被告表示不认罪后,被允以8000令吉保释。
被告向承审此案的法官诺艾莎求情时承认,有关土地确实属于州政府,但他在租赁土地时都有依法办理手续,而他目前也只领取半数的薪水,因此请求法官减少保释金。
诺艾莎过后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在外。
此案的检控官是慕哈末。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