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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2017
广西拟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满12岁不得独乘扶梯
作者: meewei

(广西13日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计划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就规定未满8岁的儿童不得独处、校园欺凌等的新法规,现时搜集民众意见。是次修订强调,父母的首要责任是监护、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

为了安全问题,广西当局拟禁止未满8岁的儿童不得独处,未满4岁的小童乘车应使用安全座椅;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乘坐前座的副驾驶座位,亦不能没有成年人陪同下游泳、乘坐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及自动扶梯等。

修订同时建议,学校应制定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等。另外,向未成年人士出售烟酒,最高罚款2000元人民币。网络经营者亦要以显著方式,在浏览前作出提示,避免未成年人士接触淫秽色情及暴力信息。(香港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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