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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17
蔡晓玲.处女作(上)
作者: meewei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做。

我不知道冲动从哪里来,大概是卡缪书中《异乡人》所写,杀了人,纯因那天的阳光特别猛烈。

真的,那天阳光的确特别猛烈,烧得我头昏脑胀。我原本只是步行到附近商场买个日用品,却找不到平时用的牌子,于是决定开车到远一点大一点的商场。那个远一点的商场我也不是没去过,但都是男友载我去的,自己倒是不曾,平日里出门就算是上班我也用公共交通代步。

反正去了好多次,我当时如此心想,总不至于迷路。

我就这样开了男友留给我的二手国产车。他去年换了新车子,老车卖出没有价钱,就把车子给了我。这个车子给了我之前已接力好几棒,他大哥到二姐再到他,若有弟妹大概也不至流落我手,以他们一家都节俭的个性。我的驾车执照也是去年才考到的,因为他说将来若结婚了总要有人载送孩子上下学。我们已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我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我今年三十岁了。

那时我驾车,想必惦念着这件事,我突然在该右转的巷子直走。

我赶忙从手提包中抓来手机拨电给男友,他没有接听。我想他有课。我的男友是教师,在中学教音乐、体育和道德。在家他却不曾唱过一首情歌给我听,每年只唱一次生日歌,我听不出他是个音乐老师。其实,他也未曾光顾健身房,亦不喜欢户外运动,幸好我也是个宅女。我们假日或周末的约会方式便是逛商场,去看他的3C电子产品。当然他也不是专制的人,他经常这么说,我也陪你挑选衣服啊,还会带你吃你最喜欢的寿司,都是我付钱的。我想他最像的就是一个道德老师,他喜欢说大道理给我听,尤其叫我别相信身边的朋友,男生喜欢吃豆腐女生喜欢占便宜。我说,我除了你好像没有别的朋友了。你幸好有我,他说。

一定是这个时候,阳光穿过未有墨镜阻拦的我的眼睛,奇怪我并不觉刺眼,起码这让我觉得今天是个好天气,我持续前进。像小时候的作文,我们都喜欢写:今天风和日丽,爸爸提议一家人一起去海边野餐。每个人都这样写,我也这样写。你以为是我们一代人的共同记忆吗?想得美。这就好像正史,你写了就能得分,谁管这是哪方的历史。我的小学华文老师当然也懂,他没有怪我,还给了我高分,他是共犯。他当然知道我在说谎,因为他是我爸爸。他在学校广受同学们欢迎,我没有听见谁批评过他。周末我们不会去海边,爸爸都在家里开补习班,我大部份时间在楼上写功课。我们一家唯一一次去海边的经验,是我四岁以前的事,照片中我笑靥如花,大我三岁的哥哥满脸泥沙。母亲牵着我的手,父亲应该是掌镜的人。这一册相簿都是我和哥哥的合照,我们两人随意摆动的嬉闹姿态,歪头歪嘴不停抢镜,海水和汗水清新如泪珠挂在脸颊上,母亲永远都侍候在旁。而他们夫妻俩没有合照。

海边。我看向路牌,我的车子已经去到另一个州属了,我知道我只要跟着路牌走,就可以抵达照片中四岁前的我去过的那个海边。

记忆中我常迷路,但我其实不是一个路痴。我迷路的原因从来都不是因为我认不清左右或看不懂路标。问题是我过于热衷观看广告牌子,那些画着大红口红挂着酷帅墨镜的模特儿吸引我的目光。甚至是路上行走的人,上班女人她为什么眉头深锁好像心事一摞摞比肩上的手提包还要重;那个少女她为什么泪流满面拿着手机讲电话,我猜是闹分手了;另一头走来的女人一定是个已婚妇女,我看她拎了两家不同公司的塑料袋,透过透明塑料袋还隐约可见林林总总的罐头,她货比三家结果这里买那里囤,脸上还充满自豪自己为家庭省下这许多,明明手臂不堪提重物且青筋毕露…………凡是经过我眼前的人我都能尽心尽力为他们写生平,基于这样的能耐,我深了自己不适合驾驶,自发性地选择搭乘公共交通,以让念头想落就落。

“叭!叭!”前方有辆车响起车笛,我的车差点撞上迎面而来的车子,司机对我比了一只中指,车子擦身而过。我到了一个公车站。无人的公车站。我熄火,走下车,到公车站的站牌底下读一读路线图。图上画了直去二十公里便是小时候那个海边。

我重新上车,那一刻我好像回到四岁以前天真烂漫的状态,肯不顾一切冲向大海即便不会游泳,我敢舍身、去死。那时候的路错觉是泛着无限透明的蓝光,我抓准航向,脚踩风轮,以时速一百前进。

这时候手机响起,显示男友的大头大耳大嘴脸。我没有接起他的电话,我想这不是通话的时候,天晓得他会怎么看待我的随性所至。手机响了两轮就没再打来,男友大概以为我今天值夜班。我是一个小出版公司的文员,我的行程对于他异常好掌控,不在家就是在加班,没有别的。我们在一起七年了,在一起的隔年我大学毕业我们便同居,是他的主意。他认为两人住一起有照应,尤其我是个糊涂的人。我说不上特别爱或不爱,爱如果是充满想像,那你真的没欲望过这个对象。但你甘心如此开展一段稳定以结婚为前提的恋爱关系,变成世界上其中一个女人。

我的车越驶路越小,小路的两边可看见周围房舍的人家正在准备晚餐。乡下人吃晚饭的时间早,那时也不过是下午六点钟左右。我母亲这时间也会在家准备晚餐,以前是准备给我和哥哥吃,现在是准备给哥哥的孩子吃。她一辈子不曾出外工作,她二十岁嫁给我爸爸以前帮忙家里打点祖传的小商店,嫁给爸爸以后便在职业一栏中填写家庭主妇,从此不再失业也不曾换过工作。她说女人最大的幸福便是嫁给一个好老公,安定了什么都好了。哥哥和爸爸如出一辙,他们回家后总是热爱把袜子乱射,脏衣服也总是投不进篮子。妈妈唤我去捡,我假装没听见,她只好自己拾。两父子翘腿看报纸挖鼻屎,妈妈在厨房剁剁剁切菜,我有时会在妈妈旁边听她说街坊的故事。她和爸爸都不说这些,她说男人最讨厌婆妈的事,这是女人间的话。爸爸也不说学校里的事,他通常看了报纸就会吃晚餐,吃了晚餐便看八点钟的新闻播报,看了新闻后批改学生作业,间中不忘叮嘱我和哥哥记得温习功课,然后就去睡觉了。妈妈吃了晚餐便开始切水果,爸爸看了新闻播报就轮到妈妈看肥皂剧,直到爸爸起身睡觉的时刻,妈妈关掉电视机,他们会一同进入睡房。消失在我的视线,他们的一天。

时间对他们来说是一样的,如果你说这是岁月静好。

我的车驾到海边之际,已是回教堂传诵祷词的时刻,七点钟。我走出车子,看着漆黑的海边,风将你的长发你的心吹得很高。海滩上没有人,这是马来甘榜地带,我想大家都在家吃晚餐吧,除了我。我忍不住咀嚼那一句除了我却丝毫不感孤独,像破解蛊术的一句古老咒语。闭上眼睛我听海浪一下一下将我带到任何地方去。即便出来社会工作了有经济能力,我都未曾一个人出国旅行,唯独坐公车捷运有意无意下错站,惊喜的是车站有人卖炸鱼片,我会买一包吃完才走。我也经常梦见一片绿油油的草原,我在上面跑,跑不到尽头,尽头便是梦醒时分。

就在我沉醉于充满盐分的海风中,走避不及地手机重新响起,我在睁眼看见男友的脸的瞬间竟有一股凉意涌升,多少个日子我和这个人麻木生活着,晚上配合着他偶尔有之的性欲,半夜睡醒绝望得想大喊却胆怯不敢吵醒身边稀里哗啦打呼的那个他。未来的日子我会生个小小他,一样让人生厌的脸孔表情语调,逐渐长大变成另外一个他。

我当下立意,从钱包中抽出证件和现金,把钱包(里面还有男友和我的合照)、手提包、手机、鞋子、围巾留在沙滩上,包括那一辆从来都不属于我的车子,或许可引导别人我已死去的事实。

我赤脚走到海边附近的小商店买了一双夹脚拖鞋和马来糕。我一边吃着马来糕充饥,一边走向大马路。夜黑风高,我并未有一丝恐惧。我抬头看月亮,想着每个人都听过的嫦娥奔月的传说。我忽然有点明白嫦娥,我想她也许并不是贪图永生,而是对生之无趣感到绝望,于是远走高飞。那些说书人一定都是男的,所以不明白嫦娥的心声。男人最爱自圆其说,我相信就算嫦娥留下遗书给后羿,后羿也只会说这些都是满纸荒唐言。烧了,然后继续自圆其说。所以我没有留下只字片语给男友。

不知不觉我已经走到一个公车站。我看了站牌,路线东南西北都有,我想当一次赌徒义无反顾,来了什么车我就去哪里落脚。我安心地坐下等车,很久没有这么轻松了,看树看路灯看我的夹脚拖鞋。夹脚拖鞋让人好走,高跟鞋简直是现代版的三寸金莲,把脚板扭曲拉扯。我的男上司对我说,你们女人啊,穿着高跟鞋抬头挺胸的时候最美丽。其实我们女人啊,让脚板舒展开来跳着跑着在大地上的时候才最自在。一只猫走过瞅了我一眼,我朝它喵,它又走了。

一辆公车驶近,摇摇晃晃的车头灯光,我招手叫停它。

“Bas ini pergi mana?”

“Pergi Kuala Lumpur.”

竟然要回到来时路,这是天意。不过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反正走到这一步,我也只有梭哈了。我上车,开始了我的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自由这两个字,我曾经写在日记本上,用各种颜色的笔写下来,在底下画线,或加深字迹,或画成3D饱满的字。

我到达Pudu公车总站,发现深夜的吉隆坡很热闹,华人、马来人、印度人、外劳形形色色,广东话、马来话、破英文交织成有趣的无国界之感。如果你以为自己冰清玉洁,出现在半夜的红灯区会引人注目,那你也太自以为是了,根本没人理我。大家都忙于夜生活,卖的东西不比白天逊色。各种仿冒名牌、走私烟酒、蛇皮狗肉、环肥燕瘦的身体,浓妆艳抹的女人笑得花枝招展。我在街道上走来走去,夜晚将我包围,我很安心。真是一个美得叫人心碎的夜晚。

天亮后,夜出的人散尽了,地上遗留狂欢后的痕迹,塑料袋、烟蒂、啤酒罐子、被揉成团的纸巾,被留下的我开始胆怯。我招了一辆德士,随意念了一个住址,反正我哪里也去不了了。这一串住址没想到隔了那么多年我依然倒背如流。电影《色,戒》中,王佳芝刺杀行动败露以后,不是也跟三轮车夫说:载我去福开森路?而那恰恰是她前几次和易先生约会的地点。我对比张爱玲的原着,王佳芝去的不是福开森路,她是去愚园路,她亲戚的家。电影中的王佳芝对于他们的感情还有一丝信心,以为易先生会放过她,不像小说那么悲哀。当然也可能更悲哀,王佳芝连个落脚处都没有于是直奔绝路,也挺符合张爱玲的美学:一直低到尘埃里去,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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