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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7
取缔错误使用马来文广告.广告业者:审核广告已付费.“勿再赋语文局执法权”
作者: limlc

(彭亨.关丹、直凉、文冬19日讯)本地广告业者披露,国家语文出版局已实行审核广告马来文法用词的措施,并向业者征收有关审核工序的费用,因此,业者不认同政府再赋予这个机构执法权力,取缔错误使用马来文的广告及罚款。

受访的业者都一致认为,无论是商店招牌、户外广告板或广告布条等,其执法权限向来都落在地方政府手上,由市议会或县议会的执照单位去管制及监督这些广告的使用,当然也包括广告内的马来文法,如果未获得语文局的审核,则无法取得执照。

因此,他们并不需要向来只负责马来文规范工作的语文出版局来重叠地方政府的权限。

●彭亨州广告同业公会主席曹国梁:审核收费早已吃不消

“国家语文出版局最近频频向国内广告业开刀,包括今年6月开始落实的审核广告马来文法服务需征收费用。如果政府再赋予这个机构‘取缔文法错误’的执法权力,将为本地广告业带来另一波冲击,也加重广告客户的负担。

“虽然目前政府仍处于考虑阶段,未真正落实,但是我们同业并不认同这个建议,因为这已经与地方政府的权限产生重叠,而且罚款最高可达1000令吉,这个处罚实在大严厉了,也失去了当局推广规范使用马来文的原意。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向马来西亚广告制作商联合总会反映,希望能代表全体同业向政府传达我们的心声与看法。”

●关丹潘广告公司负责人潘先煌:落实收费后服务效率跌

“语文局今年6月落实审核广告马来文法需征收费用,并视广告的性质征收10至30令吉费用,无形中加重了业者及客户的负担。

“然而,自从当局开始征有关收费用后,审核广告的效率却明显降低,相当耗时,并拖延本地广告业的作业流程。

“按目前的流程,每当广告设计图完成后,业者必须登入语文局的官方网站,让当局审核广告上马来文法是否正确,只有通过了这个门槛并取得了审核文件,才能向地方政府申请广告准证。

“在未开始收费前,这个审核工序一般只耗时2天或最迟3天,但是今年6月开始征收费用后,有关审核工作竟需要5天或多达1个星期才有结果。因此,我们希望当局重新检讨审核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也希望能降低审核的收费率,减轻大家的负担。”

●Print Pal广告私人有限公司负责人阿兹里:赋予执法权不合理

“国内招牌、广告及户外宣传用品的广告执照向来由地方政府所发出及管制,因此当局在监督国内广告的使用,包括在马来文法的应用方面,已经相当完整,不需要再赋予语文局执法权力来纠正。

“何况,当局目前已经强制任何户外广告宣传品,都必须交给语文局去审核,而且审核也需要收费,只有通过审核,确保马来文法没有出错者,才能申请到广告执照。

“当然,我们希望语文局审核广告马来文法的收费能减少,同时也提高审核的效率,尽量在业者提呈后一两天内就有结果。目前,当局审核的效率非常缓慢,有时候甚至耗时长达一星期,在我们致电追问后,才有结果。”

●直凉优越广告业主黄展邦:担心衍生更多问题

“我们不认同让语法局执法。其实现在推行的语法鉴定措施已经为业者带来不便,因申请手续需要一段时间,业者申请鉴定后要等候当局回覆,导致时间被拖长了。

业者无法尽早获准申请,现在情况已是如此,如果再把执法权赋予语文局,届时恐怕会衍生更多问题,如何执法也是一个疑问,可说是劳民伤财。”

●文冬会宁同乡会会长张来福:没必要矫枉过正

“一般上,广告是讲求创意和创新,用词往往会比较夸张和标新立异,以吸引民众的目光,所以,我认为政府没有必要矫枉过正,采取严厉行动对付没有正确使用国语的人士。

“要如何正确使用国语?是以什么标准作为准绳?就像我们经常使用华语,也没有一定的规范。就连报章打的标题也时常以同音不同意思的字眼,以期吸引读者的注意。”

“我们做的广告宣传横幅内容,都是由我们自己写,再交由广告社设计和排版。如果政府真的赋予语文局执法,我们今后在用词时唯有小心求证,但是希望当局不要过于严格。”

●文冬金马苏睦邻计划秘书陈天才:政府机构广告也会出错

“政府可能给予语文局权力对付在广告中乱用国语的人士,但是,我们也经常看到不少政府机构的一些告示牌使用不正确的华语,由于直接从谷歌翻译,闹出不少笑话,当局有正视吗?

“如果政府真要严厉执法,但也要有一个管道让人民可以去求证广告的国语字眼是否正确,避免错误。我也期望政府要翻译华语时,能够加以求证,以免词不达意。

“在文冬,我们无论是制作横幅或广告,广告社都会向市议会申请,市议会也会鉴定国语是否正确才会批准,除非是自己做的广告,自挂在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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