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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018
郭清江·媒体头上多一把刀
作者: gkheng

国会通过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Anti-Fake News Bill2018),让我想起星洲日报于去年11月所犯的一个失误。

去年11月,网络媒体上流传一张所谓“前首相敦马哈迪与遭撤走的保镖相拥哭别”的照片,星洲日报的求证功夫做得不足够就刊登了,结果第二天发现这原来是一则假新闻。拥抱敦马者不是他的保镖,而是马来西亚敦世代俱乐部(Kelab Generasi Tun)主席布朗柯佳维,照片的描写也与事实有所出入。星洲日报因此向读者道歉。

我当下再次提醒所有把关的同事,对求真与核实消息真伪的工作不能马虎;如果无法确认消息来源,宁愿独漏也不刊登,以免误导读者。

这个情形如果是在上述法令通过后的今天发生,星洲日报会遭到对付,而我身为总编辑,或者也会因此而坐牢。虽然这只是假设性问题,而反假新闻法尽管剑指网络世界,但媒体业者颈项多了一把刀,却是不争的事实。

没有任何纸媒会通过造假新闻来刺激报纸的销量,但是业者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疏忽,就得面对监禁高达6年或罚款50万令吉的刑罚。在媒体业日愈艰辛的今天,无疑是雪上加霜。

因此,反假新闻法对媒体业的威胁是真实与严峻的。

反假新闻法被视为国阵在第十四届全国大选的杀手锏,所以赶在解散国会前提呈与通过;但是,凡事都有两面,这是一把双刃刀,未必有利国阵或者对希盟不利。

如果真的有“马来海啸”,选区重新划分的做法将埋葬国阵,得利者是希盟;同样的,反假新闻法也会伤害到国阵,例如拉惹伯特拉指责“郭鹤年资助火箭倒国阵政府”后,许多巫统领袖包括提呈反假新闻法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没经求证就转述放大有关言论,技术上也算触犯法令了。

在上届大选中,黄德败走文冬国席后传出“关灯作假选票”事件,以及投票当天所出现的“疯狂捉鬼(假选民)闹剧”,都是有心人的杰作,目的是让选民相信选举不公。过后虽然证明全都子虚乌有,但诡计得逞,伤害更已造成。更糟的是,至到今天还有人相信这些事件都是真的。

一些政治人物最会做贼喊贼,反对最激烈者往往是制造假新闻的幕后黑手;这次是历届大选之母,为了取胜更会不择手段。

除了媒体工作者,普通老百姓最有可能中招。制造假新闻的政客会通过漏洞逃过法律制裁,落网者多数是入戏太深的群众。

在这次的全国大选,选民千万别轻易相信网上未经证实消息,以及被这些政客所利用,或者成为协助他们散播假消息的棋子。一时的兴奋或被有心人煽动以致冲晕了头脑,将成为反假新闻法的首批受害者。

在机不离手的时代,许多人在接到信息、视频、音频或图像时,都会机械化地分享到朋友圈里,往往成为散播假消息的帮凶而不自知。有些人甚至只看标题不看内容,弹指之间就转发了出去。

我们应该教育孩子及身边的亲朋戚友,谨慎与负责任的使用高科技,不要让手机绑架或毁了我们的人生。

网络的确充斥假新闻,为了避免更多人受害,进行管制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连扮演第四权角色的媒体人也须承担坐牢与巨额罚款的风险,那未免过于苛刻。法令应该保护真正的媒体工作者。

自有媒体事业以来,新闻工作者都被教导,新闻必须要不偏不倚、客观公正、真实,以及不会误导大众。如果报道失实,或出现误导,必须立刻更正。这是新闻从业员的专业守则,也是天条。我们虽然有层层的审核,但难免还是会有失误,而这些失误其实并不具恶意。这跟反假新闻法要对付的恶意造假,意图扰乱社会秩序有很大的不同。

部长说新闻真假将交由法庭研判,但关键在于执法单位如何对假消息的定义作出诠释。执法单位必须公正、公平、合理的执法,才会让反假新闻法更具公信力,否则无法真正达到打击假新闻,让人民获得正确和真实消息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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