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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8
挑战注册局暂撤销注册决定.土团不获准令
作者: kychia

(吉隆坡11日讯)土著团结党挑战社团注册局无门!高庭今日拒绝发出准令给土团党,以上庭挑战社团注册局暂时撤销该党注册的决定。

承审本案的高庭法官拿督威拉卡玛鲁丁是在代表社团注册局的总检察署提出初步反对后,拒绝发出准令给土团党;这意味着土团党还没来得及上庭争论社团注册局的做法到底是否合情合法,就已完全被高庭拒于门外。

法官:已沦学术性课题

法官在发表判词时说,土团党在本案中共提出两项课题,第一、到底社团注册局在一封志期2017年2月28日的信函中,援引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14(2)条文,指示土团党在30天限期内向当局提呈完整的中央代表大会、区部和支部大会的会议记录的通知书是否有效。

法官指出,土团党已在3月29日依据当局的指示提呈文件,对他而言,若土团党无法依据第14(2)条文并逾期提呈一切相关文件,案件仍有高庭须定夺的课题,不过,既然土团党已提呈了文件,这项课题已沦为学术性课题了。

他强调,既然第一项课题已成为了学术性课题,土团党所提出的挑战(若有)应专注在社团注册局援引社团注册法令第14(5)条文暂时撤销该党注册的决定是否合法或遭到错误诠释及引用。

法官说,社团注册法令第18(j)条文清楚阐明土团党可针对当局暂时撤销土团党注册的决定向部长提出上诉,对他而言,土团党应入禀另一项司法审核申请来挑战当局的决定。

卡玛鲁丁指出,土团党要求高庭发出禁令禁止社团注册局暂时撤销该党的注册,不过,当局很明显已发出撤销的指示,所以本案的第二项课题,也就是最关键的课题也已成为学术性课题了。

他表示,尽管如此,这不代表土团党已完全没有任何后路,因为土团党仍可依据第18条文向部长提出上诉,或在国会迄今已解散的情况下,改用入禀司法审核申请的方式来挑战社团注册局的决定。

鉴此,法官决定批准总检察署所提出的初步反对,拒绝发出准令给土团党,惟他豁免土团党支付任何堂费。

土团律师:将上诉

土团党的代表律师罗斯里达兰在休庭后说,该党将针对高庭今日的裁决入禀上诉庭提出上诉,并将入禀新的司法审核申请来挑战社团注册局的决定。

他形容,高庭的裁决听起来有点“奇怪”,因为土团党到底有没有符合社团注册局的指示提呈所有相关文件的课题仍是一个有待确认的课题。

他强调,土团党主张已遵守指示提呈了所有文件,甚至已致函当局再次进行确认,不过,当局却拒绝回应,对该党而言,当局不应如此反复无常、摇摆不定。

土团在注册局宣布前入禀

土团党是于本月5日赶在社团注册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暂时撤销土团党注册的消息前入禀高庭,除了要求高庭发出禁令禁止当局撤销土团党的注册外,也要求高庭强制冻结当局的决定,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土团党在申请书中提出15项诉求,包括要求高庭宣判土团党已依据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14(2)条文,在限期内向社团注册局提呈完整的中央代表大会、区部和支部大会的会议记录。

同时,该党要求高庭禁止当局采取任何违法的举措来永久撤销土团党的注册,并宣判当局要求土团党提呈一切相关文件而所发出的信函,应在该党于3月7日正式接到后才开始生效。

此外,土团党要求高庭宣判当局在一封志期2018年4月2日所发出的信函,其实是已认同该党提呈一切相关文件的确认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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