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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8
霹森林局开斋节仁当行动.路检巡逻防偷伐
作者: kychia

(霹雳.怡保11日讯)霹雳州森林局局长拿督莫哈末靖表示,非法伐木活动一般上是集团式干案,并经过详细规划,比方利用周五的祈祷时间或斋戒月晚上的开斋时间干案以避开执法人员,该局将作出应对,在来临的开斋节展开“仁当行动”(Ops Rendang),派出30名官员及6辆交通工具,联同其他执法单位展开路检、巡逻等行动。

他今日为仁当行动主持挥旗礼时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该行动进行期限是6月11日至23日,涉及全州5县区的森林局,为森林局提供支援的其他单位有警队、陆路交通局、普通行动部队、移民局、反贪会。

他指出,纵使开斋节许多官员休假回乡,但该局的执法行动不会停止,除了与警方和陆路交通局合作,在上霹雳、太平、丹绒马林等出入口设立路障,也会在森林永久保留区内约20至30个热点进行巡逻和监督。

密切关注怡保一带木厂

他说,该局也会注意怡保一带的木厂,因为根据非法伐木活动一贯手法,是有需求才会有供应,并涉及砍伐、运输和加工三个阶段;非法者行动迅速,会在两三天内砍伐后,就将树桐带出来运到工厂加工,甚至可在一小时内加工完毕。

“有的甚至会直接在森林内将原木加工为木板,导致我们更难发现并追踪,因为运载原木需要有运载准证(Pas Pemindah),但运载木板则不必。”

他指出,这些被非法砍伐的树木难以鉴定将会运到哪里,但相信应是用以供应本地市场,因为若运载到其他州将会提高被当局发现的风险。

他表示,为了提升效率,当局也拥有10架无人机以监督难以进入的林区;另外也使用森林遥测系统(FMRS),通过微星图像鉴定是否有森林被清空。

霹非法伐木受控制

他表示,非法伐木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有的案件也难以在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15(1)条文下被控,转以别的条文提控,不过总体而言,州内的非法伐木情况受到控制,今年尚未出现案件。

在场者有霹雳州森林局副局长(发展)慕哈末、副局长(行动)蓝利、霹州警察总部防范罪案及社区安全组(社区警政)警官法兹尔、乌鲁近打普通行动部队助理指挥官李国仁、霹雳州移民局副局长沙曼利查尔。

6月破2案件扣3男

莫哈末靖透露,6月该局破获两宗案件;第一宗是今年6月5日接获公众投诉后,在拉律及马登县布布(Bubu)森林保留区内扣留三名正在非法装载两根树桐的男子。

他说,这两名巫裔男子和一名华裔男子相信在无准证下砍伐Meranti Nemesu、Meranti Tembaga、Sesenduk、Ludai及Merpauh,现场也发现一辆挖掘机、一辆摩哆车和一个链锯;执法单位扣留了这三名男子并带到警局,被充公的树木估计价值达3万令吉。

他透露,这些涉案者将会在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第15(1)条文及81(1)(C)条文下被控;在15(1)条文下,除非获得准证,没有人可以从森林永久保留区或政府地上拿取任何森林资产,违例者可以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以及监禁不少于1年但不超过20年。

至于在81(1)(C)条文下,没有人可以在森林永久保留区内砍伐、切割或拖运树木时造成任何破坏,违例者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至于在6月2日,该局执法队伍在曼绒县巡逻时,截停了一辆没有运载准证却载有9根榴梿树桐的罗里,检查发现驾驶该罗里的本地男子正准备将树桐运到附近的工厂;执法人员扣留了该男子带去警局,被充公的树木估计价值达3500令吉。

他表示,涉案者会在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第68(1)条文下被控;在该条文下,除非拥有运载准证,没有任何人能够拥有、照顾或控制任何森林资产。

“森林局会尽快完成这两宗案件的调查报告,并会交给副检察司以提控上庭。”

提控3人

他也披露,该局在6月也提控了3人;首两名印裔男子于6月5日在怡保地庭被控,他们于2009年于爱大华新村在没有运载准证下,驾驶两辆各载有6根和5根巴劳(Balau)木的罗里,在68(1)和84(1)条文下被控。

他说,两名被告认罪,每项罪行被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3个月代替。

他指出,至于另一名巫裔男子是在拉律马登县双溪峇鲁森林保留区驾驶挖掘机时被扣留,并在6月6日于太平地庭在47(1)和81(1)(e)条文下被控清空森林保留区以种植油棕,被告认罪,每项罪行被罚款7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7个月代替。

他呼吁公众若目睹并怀疑任何非法拿取森林资产的案件,可向森林局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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