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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8
反贪会再传召录供.纳吉料明日控洗黑钱
作者: bslim

(吉隆坡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明日将被带上法庭,追加3项涉及洗黑钱的控状。

加控3罪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MACC)今日确认纳吉明日将会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入法令(AMLATFPUAA)下,被控上吉隆坡法庭,面对与SRC国际有限公司有关的指控。

反贪会今天发表文告表示,该会是在总检察长同意下作出有关提控。

虽然反贪会没有阐明纳吉将面对的罪状,不过新海峡时报引述消息说,纳吉被追加的3项控状和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入法令第4条文有关。

有关条文的罪行包括直接或间接的涉及洗黑钱活动,即获得、接收、拥有、转移或者把不法活动的收入带进国家。

反贪会在文告中证实今午传召纳吉到反贪会学院协助调查和SRC国际有限公司有关的案件。

SRC国际公司曾是一马发展公司的子公司,目前隶属财政部。

受召录供45分钟

该会指出,纳吉是于下午5时抵达位于吉隆坡大使路的反贪会学院,接受录供45分钟。

根据媒体观察,纳吉乘坐的白色休旅车与其他3辆轿车直接驶入反贪会范围,没有停车对媒体发言。

纳吉是于7月4日首度被控上吉隆坡法庭,他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案件下面对4项控状。他否认有罪,获准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

当天,纳吉面对3项失信罪指控及1项滥权控状,法庭择定案件于8月8日过堂,所以纳吉明天原本就应该出庭,不料反贪会突然追加3控状,把纳吉所面对的指控增加到7条。

之前3项失信控状指纳吉身为首相、财政部长和一马发展公司(1MDB)子公司SRC国际公司的顾问,授权管理SRC国际公司的40亿令吉,失信高达4200万令吉,抵触刑事法第409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判坐牢2年至20年,另加鞭刑及罚款。

滥权指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至少贿款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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