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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2018
选改委会鉴定15改革.政党注册交选委会批准
作者: bslim

(布城29日讯)选举改革委员会已鉴定15项选举改革议程,包括探讨把社团注册局批准政党注册的权力移交选委会负责,以及检讨领先者当选(简单多数制)的制度。

该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说:“委员会将探讨政党注册、选民自动登记系统、将21岁的投票年龄下调至18岁、立法管制公共和私人领域的政治献金、言论自由和竞选运动执法和行为管制等。

他今日主持选举改革委员会会议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谈话。共有8名委员和秘书阿梅鲁出席会议。

他说,政党注册理应交由选委会负责,包括监督政党的活动,而非归社团注册局管制。

“我们将研究接管社团注册局政党注册的权力的可能性。”

检讨领先者当选制度

拉昔也说,委员会将会检讨现有的领先者当选(First Past The Post)制,可能探讨落实比例制(Proportional),也可能在州和国会实行两套不同的制度。

他指出,当局将会立法成立一个更完善的选举机构,它可能是选委会,也可能是新的机构。

他说,当局将会改革选委会,赋予选委会更大权力,改善选举制度和系统,以便能够自由、公平和透明的执行选举工作。

料第15届大选派上用场

他说,委员会将会用两年的时间来完成报告,并会分阶段对外公布,包括呈交国会遴选委员会和首相,预料可以在第15届全国大选派上用场,但未必赶得上2021年的砂州选举。

选举改革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拿督卡马鲁丁、拿督诺丁沙列、拿督礼端教授、教育部的旺赛夫、内政部的拿督马基副教授、费沙副教授、选委会的拿督依利亚斯和拿督阿尼斯,另外还有黄进发、净选盟和其他组织代表等,一些委员还未正式委任。

15 项选举改革议程

1 检讨现有的领先者当选(简单多数制─First past the post)制度,以其他更适合的制度取代如比例制(Proportional);

2 立法设立选举管理机构;

3 立法落实选区划分工作和其他相关事务;

4 探讨选民登记和选民册编制事宜;

5 设立政党注册的法律框架,并管制合格的参选单位和活动;

6 立法制定竞选运动和选举行为守则的机制;

7 管制竞选基金和开销,包括执法,以及管制政府、私人和社会所提供的献金;

8 制定有关言论自由的法律框架和硬件地址(Media Access Control);

9 选举程序的法律框架,包括解散、提名、投票、计票和成绩公布;

10 政党和候选人在选举期间的行为守则;

11 建立国内外观察员的法律框架;

12 制定执法和政党和候选人遵守度的法律框架;

13 制定看守政府规则和程序的法律框架;

14 政党注册和管制的法律框架;

15 有关安全、守法和戒严时,组织、公共和私人援助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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