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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9/2018
野生动物局:依据修正法令 ‧ 拥网罗偷猎者刑罚更重
作者: yflen2

(吉隆坡22日讯)大马半岛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PERHILITAN)总监拿督阿都卡迪说,装置及拥有网罗(jerat)的偷猎者将在修正后的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716条文)下,面对更严重的惩罚。

他向《马新社》说,修正第716条文将确保以更严重的罚款对付为赚取利润而宰杀或捕捉野生动物的偷猎者。

“这项建议是为了改善法令,加强及惩罚违规者。使用网罗是严重的罪行,这将导致各种野生生物受伤、死亡,甚至造成永久性残疾。”

在现有的法令下,使用网罗的违规者可被罚款不少过5万令吉,但不超过10万令吉,及监禁不超过两年。

他表示,现有的惩罚与野生动物面对绝种危机及死亡的命运不符,因此该局建议将此法令修正,以增加监禁刑期及提高罚款款项。”

他说,该法令的修正建议草案尚在初步建议阶段,将先提呈予水务、土地及天然资源部长希维尔,再提呈上国会。

他指出,自今年1月至7月,共有26只各种野生动物如马来貘、马来熊、鬣羚、野生水鹿及羌鹿因被网罗捕捉死亡。

他说,国内有79个森林区成为偷猎者的焦点区,该局在今年年初摧毁了653个网罗,包括铁丝网罗、尼龙网罗及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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