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26/09/2018
【亚伦与洁希的故事】当跨国婚姻破裂,她的遭遇是你的借镜
作者: yslee

除了为爱远渡重洋来马的异国新娘/新郎,还有结伴到异国打拼的伴侣。

刘法律事务处执业律师卓莉琴曾接触一宗离婚纠纷,当事人便是一对身在马来西亚的外籍夫妇。

两人分别来自英国和美国,在英国注册结婚,随后英籍丈夫亚伦(化名)因工作需到各个国家驻留,于是美籍妻子洁希(化名)辞去工作当全职主妇,陪着丈夫先后在阿联酋、马来西亚闯荡。

在马来西亚逗留一年多后,洁希接获邀请回美国参与一个论坛,期间夫妻俩每日均会通话联系,一切如常跟对方表达爱意,但当洁希从美国返马,抵达两人的住所后赫然发现人去楼空。

原来亚伦在这段时间里已经收拾行李搬走,也将洁希的物品打包送回美国,然后一直避而不见。

恩爱的话语犹在耳边,枕边人一夜翻脸如翻书,恍若一道惊雷劈得她六神无主。

随着情感背叛而来的麻烦,还有她的签证问题。

由于她在马来西亚的签证是家属准证,是需要拥有工作准证的丈夫为她定期更新的,然而就在此时,她的准证和房屋租约即将要到期。

“她还发现她的丈夫在英国入禀法庭,单方面申请离婚。”

案 件 无 例 可 循 再 三 拖 延

在茫然无措的情况下,她找上了卓莉琴,提出希望在离婚诉讼完成之前一切保持原状的要求。

“她这几年来没有工作,全心全意地陪伴在丈夫身边,但这时候丈夫却没支付赡养费。所以我们入禀法庭,希望强制男方能够为她更新签证和续租那间公寓。”

而男方所聘用的律师则以大马法庭无权审理此案为由,向法庭申请撤销案件。

这起案件于马来西亚来说,属于较为新颖且无例可循的,导致案件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直到英国法庭通过男方的离婚申请,所以女方只能撤诉。

让卓莉琴感到颇为遗憾的是,这次的案件未能成为案例,亦没有法庭的判决可供日后涉及外籍新娘权益相关案件当参考。

卓莉琴提到,新加坡目前已有案例,但马来西亚仍没有相关的判决。

成 为 外 籍 配 偶 , 需 要 巨 大 勇 气

马来西亚的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均依据1976年婚姻与离婚法令进行,法令有规定如何保障孩子与妻子的权益,但只适用于大马人。

不过,倘若大马女性远嫁异国,亦不受本国法律保障。

“你可以入禀大马的法庭,要求在大马审理,但你的伴侣同样可以入禀该国的法庭,然后视两国的法庭认为他们是否有权限聆讯。”

卓莉琴律师以丹斯里邱继炳与前妻蔡秀萍轰动全城的离婚案为例,蔡秀萍和邱继炳分别在英国和大马入禀法庭,恰好两国法庭均认为己方有权限且比较合适此案,于是两国法庭各自但同步审理。

在此情况下,就需视乎哪国法庭先做出裁决,若英国法庭先宣判,蔡秀萍便可在马来西亚执行庭令,进行财产分配。

由于马来西亚是英联邦的一员,只要办理法律上的手续,英国的庭令也可在马来西亚执行,可万一是非英联邦的国家,如美国就相对棘手。

正如周星驰电影《九品芝麻官》里的台词“用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即使陪伴着配偶而身在他国的大马公民,欲采取大马的法律保障自身的权益也不容易。

上述案件里的洁希孑然一身,在没有子女的情况下尚且如此狼狈,如果有子女,案情发展也许会更让人心碎。

试想一名全职家庭主妇,数年来经济来源和居住资格完全仰赖丈夫,有一日,丈夫忽然强制取消或不更新她的家属准证,迫使她不得不离开马来西亚。

如果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便要跟丈夫打官司,就得时不时往返两地,对女方的金钱和时间来说是巨大的损耗。男方只要继续耗着,女方久而久之只能放弃,男方就可不战而胜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于是女方一夕之间失去的不仅是婚姻,还有怀胎十月的孩子,曾为了成全爱情而放手的事业和青春,最终成了无谓和讽刺的牺牲。

然而,目前我国并没有任何法令提及可强制丈夫在夫妻离婚程序完成之前更新配偶的家属准证,或给予法庭权力做上述判决,这样的法律空隙便成为别有心思的“前任”可钻的漏洞。

新 加 坡 案 例 ● 外 籍 夫 妻 离 异 纠 纷

新加坡是国际贸易枢纽,引进许多外来人才,因此跨国婚姻的例子和外籍夫妻驻留在该国的人数也非常可观。

卓莉琴提到,2016年有一起类似的诉讼于2017年审结,案中的夫妻均是外籍人士且有一个孩子,丈夫入禀法庭申请离婚前,便率先取消妻子的家属准证,于是妻子申请强制令,要求他更新家属准证。

男方坚称自己的做法没有抵触新加坡的法律,因新加坡的法律只是提到“可以”而非“必须”申请,也强调这是一宗移民课题,不属于家庭法庭审理的权限。

“该法官听了双方陈词后,表示不赞同男方的说法,认为该法庭可行使固有的自由裁量权(inherent discretion)发出适当的庭令处理家庭纠纷。”

“第二,法官强调这并非移民课题,因为今日不是移民局驳回当事人的申请,法庭却强制移民局通过申请,而是法庭强制男方去申请,因此法庭有审理权限。”

这起案件最终以男方被法庭强制要求为妻子更新家属准证落下帷幕。

“法庭亦是从孩子权益至上的角度下此判决,认为男方用此方式‘赶走’妻子,孩子无人照顾,会损害孩子的利益,所以批准女方的申请。”

但是,后来新加坡也发生类似的案例,判决却截然不同,因为法庭认为己方确实没有权限审理此类案件,驳回女方申请。

“这位法官说明不认同之前案例的判决,而且这起案件的夫妻没有孩子。”

周刊专题:
外籍配偶:你的权益在哪里?

【黎仪珊与佐纳敦的故事】为爱离乡背井互到对方国度

【亚伦与洁希的故事】当跨国婚姻破裂,她的遭遇是你的借镜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