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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2018
郑钦亮·解散国阵分家产
作者: gkheng

马华总会长廖中莱对《星洲日报》记者说“国阵已经无法获得人民的支持,已没有存在价值,解散是正确的做法,而不是要马华退出国阵。自动退出国阵的话,等于是矮化马华。”

稍微琢磨了一下,大概理解廖总会长的意思。

就是说,如果国阵是三兄弟的家传祖屋,就没理由会有其中一人自动放弃拥有权,若有这么愚蠢的兄弟“自我矮化”退出的话,等于是他很傻很天真的将自己那一份“焚化”。

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把祖屋卖了变钱,然后将所得平分给三兄弟。

所以廖总会长的说法,是合理并可接受的,因为国阵并不是属于大哥巫统一人的资产,实际情况是大哥在家道中落时还跟别人搞暧昧,如果兄弟们因为看不下去而离家出走,岂非让小三伊斯兰党得益?这口气当然吞不下去。

这么说来,国阵也应该是有不少公家的资产才是,不然树都倒了,没有理由猢狲不散,除非这棵倒下的树身还结有满满的果子。

反过来说,这时候笑话马华不敢退出国阵,倒变成是一种误解了,看在家产份上,他们可能真的不能傻傻退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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