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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2018
森林局:国家森林法令下对付.无准证闯森林保留区可判监
作者: limlc

(霹雳.怡保25日讯)霹雳州森林局局长拿督莫哈末靖强调,任何人在没有准证的情况下进入州内的森林永久保留区,都可在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47条文下被采取行动。

“倘若公众被发现在无准证之下进入森林永久保留区,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他于今早在美露拉也的格列当赛翁森林生态公园(Taman Eko Rimba Kledang Saiong),为“市镇中的森林公园”活动主持开幕后,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其实公众欲申请进入森林永久保留区的准证并不难,因为州内任何县属的森林局办事处都有提供这项服务。

他说,申请者只需填写一张表格,然后呈上去给森林局,整个过程耗时约1至3天便可完成。

到瓜拉姆原住民村也须准证

此外,他表示,公众欲进入位于和丰必亚(Piah)森林永久保留区的瓜拉姆原住民村(Pos Kuala Mu),同样须向森林局申请准证,否则将被视为私闯森林永久保留区,抵触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

“由于这个地方属于不开放的森林,所以除了居住在当地的原住民或居民之外,其他人欲进去都一律须先申请准证。”

较早前,社交媒体流传瓜拉姆原住民村约800名原住民,反对森林局下令只允准持有准证的公众进入该旅游区的消息,引来本地部份媒体报道。

然而,当地原住民表示当局并无把这项指令传达给他们知道,直至有公众被森林局官员限制进入时才恍然大悟。

入口路障监控运输罗里

针对江沙县森林局日前在必亚森林永久保留区入口处设路障,以检查所有欲进入的车辆是否持有准证之事,莫哈末靖表示,该局的目的是要对运输木材、油棕及橡胶的罗里进行监控,以确保这些有砍伐树木执照的业者没有违法。

出席者包括霹雳州森林局(发展)副局长莫哈末、(行动)副局长兰利末、公务员夫人及女公务员协会主席拿汀罗基雅等。

“市镇中的森林公园”活动吸引许多公众携老扶幼参与。(图: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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