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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2019
郑钦亮‧烟民并不是怪胎
作者: bslim

关于禁烟令,朋友传来在网络上看到的一些很搞笑视频,其中一则是烟民拿着软尺出门,当饭后烟瘾来时,便在露天处量出一个离餐桌3公尺的“吸烟区”,然后大大口的饭后一支烟,快活似神仙,接着朋友留言给我:这样抽烟就合法合理。

另一个比较政治化的说法,新政府不只肢解了华社,团结了穆斯林,还打散了烟民和非烟民的友情。但请别喷我,这句话可不是我说的。

我的老朋友都知道我曾是“超级烟鬼”,在20支装香烟卖价5令吉以下的时代,每次写稿(手写稿的80年代)的时候左手就像是点着永不熄灭的香,一支接一支的,待香烟抽完稿还没有写好,就从烟灰缸里翻找之前压灭的烟蒂,看有没有还可以点上来再抽几口的“余香”,这样的日子过了超过十年,一直到1999年才在一个美好的机缘下戒烟,算一算从学生时代的中一开始到戒烟日,前后当了23年的烟鬼。

所以说,我非常理解烟民那种被“追杀”和“歧视”的心情,那时候也对新加坡意图剿灭烟民的政策当作是不共戴天之仇,还发下毒誓,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踏步新加坡那种鬼地方。

顺便说一说戒烟的好处,一是省钱,二是身边皱眉头和走开的亲朋好友少了,三是衣裤袋子多了一个曾经让香烟霸占的空间,四是玩手机的时候多出一只不再夹住香烟的手,五是不必孤独吃饭,六是身体不受伤害…………,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好处,但有这六样也是不错了吧。

大马比新加坡迟几十年才来真正打烟鬼,并不代表什么先进不先进或醒悟不醒悟,就只是换了新政府之后,有人想要这么做又有权力这么做而已,而且相关部门逐步执行“打烟”的手法,我觉得值得赞扬。

要知道二手烟对非烟民是一种非常粗暴的侵犯,它来时不让你设防,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刺激并入侵你的鼻子、肺部和眼睛,轻则可皱眉挥手、转头、拨纸或走开闪避,重则即刻咳嗽叫苦,但是卫生部却是分阶段的温柔方式执法,先警告,半年后先罚500令吉,过后重犯者才被告上庭。

相比起来,政治与教育必须马上分离的政治性决策,有心要为未来创造一个去政治化的教育环境,跟禁烟令一样是为了要塑造未来纯净的天空,但感觉上前者说要就要的手法还是太粗暴了。再说,另一个也是由新政府施行的大专院校学生可论政措施,若将它与“政治与教育需分离”决策比起来,会不会是其中有一个是“怪胎”?

不过7名决议上庭挑战禁烟令的烟民并非怪胎,以前是非烟民被臭烟薰得很辛苦,现在是烟民在外要找个地方好好抽上几口烟变得很辛苦,他们觉得自己是另一种“受害者”,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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