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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2019
涉嫌收取商人200万‧东姑安南不认罪7月审

(吉隆坡23日讯)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涉嫌接收华裔商人200万令吉,今日在高等法庭再次否认有罪,案件将于7月聆审。

根据《马新社》报道,本案在去年12月14日获准移交高庭审理后,东姑安南今日在吉隆坡高庭重新过堂,并在法官莫哈末再尼面前否认有罪。

该案件的审讯期共6天,择定于今年7月2日至4日,以及7月9日至11日。

法官批准辩方律师陈福泉的申请,以50万令吉的保释金、一名担保人,允许出国办理业务和探访两名在外国升学的孩子,放行直至过堂日,即2月28日。

另一宗贪污案不同审

主控官茱莉亚副检察司对于上述请求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同时知会法庭,本案不会同时和被告另外一宗贪污案审讯。

控状指出,东姑安南于2016年6月14日,在白沙罗市中心A座的联昌银行分行内,当时身为联邦直辖区部长,接受蔡建光通过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所属的200万令吉丰隆伊斯兰银行支票,并存入本身拥有利益的Tadmansori Holding私人有限公司联昌银行的户头内。

至于东姑安南面对另外的交替控状,涉嫌在2013年收贿100万令吉,则会在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择日重新过堂。

东姑安南涉嫌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条文下受惩罚。

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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