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11日讯)印尼驻马大使馆指出,朝鲜领导人金正恩兄长金正男命案嫌犯茜蒂艾莎能在“不代表无罪”下获得撤销控状及释放,是印尼当局长期努力的成果。
大使馆发表文告指出,该使馆将著手处理为茜蒂艾莎回返印尼事宜。
“印尼驻马大使也出席聆听法庭的宣判,认为控方撤销控状,是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文。”
高庭于去年8月宣判茜蒂艾莎及越南籍女子段氏香谋杀表面罪名成立,须出庭自辩,并指已收集足够证据,证明她们及仍在潜逃的4名朝鲜籍嫌犯,是在充分规划下谋杀金正男。
经过审讯后,以拿督乌米卡敦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1月24日批准茜蒂艾莎上诉,同时也批准控方要求印尼女嫌获释暂缓这项裁决,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并谕令控方须提供本案7名辩方证人的口供副本予辩方。
2女嫌犯控毒杀金正男
在2017年2月13日约早上9时,金正男在位于雪兰莪雪邦的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准备飞往澳门,在自动登机亭办理手续时,遭两女嫌犯一人从后用布块捂脸,一人朝他脸上喷射毒液,他数分钟后昏倒在机场诊所,送院途中去世。
警方较后逮捕2名女嫌犯,分别是印尼籍的茜蒂艾莎,及越南籍的段氏香,与4名潜逃的朝鲜籍嫌犯一起被提控上庭,提控她们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并可在第34条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是绞刑(死刑)。
律师:对越籍女嫌不公
越南女嫌犯段氏香代表律师郑宝德在法庭外对记者说,代表律师团在控方没有提供任何理由下,只撤销茜蒂艾莎的控状感到惊讶与不忿,认为此举对面临同样控状的段氏香非常不公平,因此提出申请,要求总检察长慎重考虑他所提出的申请。
他说,段氏香对今早所受到的“极不公平”待遇感到很受伤。
阿兹米说,有鉴于法庭已裁定撤控并释放茜蒂艾莎,但不代表着她无罪,法庭交由总检察长决定是否接纳段氏香提出的申请。
若当局驳回段氏香提出的申请与陈情书,法庭将在14日(周四),早上10时续审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