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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2019
税收局:欢迎离岸账户参与‧自愿申报欠税不查旧账
作者: 独家报导:陈孝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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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宾强调,参与自愿申报计划的人士无需提供任何支持文件,且不会在未来受到对付。

(吉隆坡23日讯)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斯里沙宾呼吁纳税人,特别是那些拥有离岸账户者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特别计划(SVDP),用“真诚”(Good Faith)的方式申报过去不曾申报或申报不足的税务。

他保证,纳税人的任何申报都将被善意接受,同时税务局也不会对纳税人所作的申报进行进一步的审核或调查。

不共享纳税人资料

他以书面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表示,税务局将遵守缴税机密保护的138条文,不会与第三方共享纳税人所申报的资料。

政府是在2019年财政预算案宣布自愿申报特别计划,凡在2018年11月3日至2019年3月31日之间自愿申报,而且在2019年4月1日或之前缴清税款及罚款者将享有10%的罚款优惠;在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且在2019年7月1日或之前缴清税款及罚款者则可享有15%的罚款优惠。

7月执法罚款可达欠税300%

过后,政府将展开严厉执法,2019年7月1日后被逮到拖欠税务者,可被罚款高达拖欠税金的300%。

内陆税收局预测,本次的自愿申报特别计划将能吸引100万人及商家进行自愿报税;然而,随着首阶段的自愿报税期限即将在本月31日结束,至今只有约27万7000人及商家参与自愿报税,距离税收局预订的目标人数仍有一段距离。

沙宾指出,这项自愿申报计划是政府欲实现国家税制的其中一项计划。

“这些倡议旨在通过提供较低的罚款额来减轻人民的负担,同时提高国家税收收入。”

欢迎离岸账户申报

他表示,财政部长林冠英在2019年财政预算案中宣布的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主要是让那些尚未申报在马来西亚获取,但存放在外国银行账户的收入的纳税人自愿报税。

“如果有关收入已经报税或被征税,之后才存放在国外者不必感到担心,因为这已经符合了税收法律的要求。”

同时,政府欢迎没有海外银行账户,但在国内有收入却未向税务局申报的纳税人参与这些计划。

“我们需要纳税人的合作,尽可能准确地申报未报告的收入。”

不会进一步审查纳税人资料 

沙宾强调,自愿申报计划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因此纳税人受促诚实的申报漏税或未上缴的税务。

“是的,税务局将真诚地接受在计划期间进行的所有自愿申报,并且不会对纳税人提交的信息进行进一步审查。”

他表示,倘若纳税人没有过去收入的准确资料,也可以估计的方式进行申报。

“当然,所估计的申报必须尽可能准确。”

申报可追溯过去10年

沙宾指出,参与自愿申报计划的纳税人所需缴交的漏税额并没有最低限额,若过去10年没有申报,税务局可追溯到过去10年。

他说,若纳税人无法确定每年的收入,则能将过去拖欠的税额集中报在2017年。

“如果无法核实收入所涉及的年份,则可以允许在2017年评估年度呈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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