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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2019
杨敦祥.重划选区,保障“一人一票”

根据2018年3月6日的《马来西亚第六次选区重划报告》,雪兰莪万宜国会选区拥有17万8790位选民,是全国选民最多的国会议席;而砂拉越伊干(Igan)国会选区拥有1万9592位选民,是全国选民人数最少的国会议席。两者之间的差距高达9.13倍。这也意味着9张在万宜选区的选票价值,只等于1张在伊干选区的选票价值。

在1957年联邦宪法,曾通过第116(4)条文,规定每个选区之间的选民人数差距,不能超过15%,以保障公民享有公平选举的制度。上述条文,在国阵政府执政时期,通过国会三份二优势修宪后删除,以方便操纵选举。

尽管失去法律条文保障,2018年选区重划,甚至是历年来的选区划分,都明显违反宪法中,保障“一人一票”的精神。

目前,选举委员会正研究去年通过的选区重划,是否公平及符合法律,以决定是否能取消或修正之前通过的选区重划。

然而,在联邦宪法113条文(2)中规定,选区重划必须超过8年,才能进行。这也意味着,自2018年重划选区后,我国必须在2026年,才能迎来下一轮的选区重划。

尽速恢复公平合理的选举制度,是希盟政府体制改革的必经之路。当新政府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否决2018年选区重划时,则有必要慎重考虑修改宪法,加快恢复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

若新政府通过修宪途径,成功恢复宪法116(4)条文,限制选区间选民人数的差距不能超过15%,则2018年的选区重划,将明显不符合现有宪法。若依旧无法推翻2018年选区重划的决定,政府则有必要修改113条文(2),以免选举制度改革处处受制,毫无进展,而被民众质疑推行体制改革的政治意愿和魄力。

此外,现有选举制度中的许多条规乏善可陈,必须废除。如规定公民必须向选委会登记后,才有投票权;向选委会登记更换地址后,才能更换选区等条例,都显得叠床架屋,劳民伤财。在网络年代,只要选委会和国民登记局通过资料共享,网络连线等方式,都能让公民自动登记成为选民或更换选区。新政府应该废除一切繁文缛节,以便利人民,才能达到政通人和,人民无怨的效果。

新政府必须雷厉风行,通过五年任期进行大刀阔斧改革,取信于民后再度寻求连任。若拘于小节,处处掣肘于条例,最终可能会感叹日暮道远,时机不再。

尽管修宪举动容易受到争议。但是,在第二次建国过程中,进行修宪以恢复最初的建国基石和精神,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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