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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2019
税收局:可减免额外罚款·已呈表格也可自愿申报

沙宾强调,参与自愿申报计划的人士无需提供任何支持文件,且不会在未来受到对付。

(八打灵再也27日讯)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斯里沙宾说,会计报表截至2018年1月31日、2月28日以及3月31日的公司,即便已按时提交2018评估年实际所得税表格(BNCP),也符合参与“自愿申报特别计划”(PKPS)的资格。

他指出,若这些公司此前曾申请参与自愿申报特别计划,却被内陆税收局拒绝,亦可重新申请加入。

额外税金罚款减至10或15%

沙宾今日发文告说,在自愿申报税务下,公司可减免300%额外税金罚款至10%或15%。

“内陆税收局目前共收到上述公司将近14万份2018评估年实际所得税表格,自愿申报特别计划结束后,我们将根据审计框架强制执行45%罚款。”

他指出,税收局全国36间分行、44个服务中心和9个城市转型中心(UTC)的自愿申报特别计划特设柜台将于3月30日(星期六)和31日(星期日)早上8时至下午5时开放,而吉兰丹、柔佛和吉打的城市转型中心则在下午1时至晚上10时开放,确保纳税人能够在截止日期(3月31日)前顺利参与有关计划的第一阶段。

“另外,在上述日期开设的印花税柜台,仅用于向纳税人发出印花税的支付和评估系统(STAMPS)通知,不接受超过签署文件日期7个月的代表或代理人,也不提供缴纳印花税服务。”

沙宾补充,位于吉隆坡、古晋和亚庇的内陆税收局不会在有关日期开放缴付柜台,因此纳税人可前往服务柜台以支票方式,或浏览ByrHASiL网站https://byrhasil.hasil.gov.my/,或网络转账和内陆税收局代理银行柜台缴税。

4月1前缴清税款罚金仅10%

在自愿申报特别计划的第一阶段,即2018年11月3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申报,且在4月1日缴清税款者,只需缴付10%的罚款金额。

若在第二阶段(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申报,并在7月1日缴清税款,那人就需缴付15%的罚款金额。

欲知更多详情,可前往附近的内陆税收局办公处,或于早上9时至下午5时联络热线1-800-88-5436和603-7713 6666(国外),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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