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28/03/2019
与马大生冲突 . 洛曼与3人不认罪
5586FYS20193281613581786640.JPG
洛曼(中)于抵达法庭时微笑淡定面对媒体。(图:星洲日报)

(吉隆坡28日讯)与马大生发生冲突的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今天与另一名拿督头衔的巫统领袖共4人被控蓄意伤人,他们皆不认罪。

洛曼穿着蓝色西装,在一群支持者陪同下,于早上8时35分抵达吉隆坡推事庭。

另3名被告分别是巫统领袖拿督慕达立拉欣(48岁)、瑟曼(47岁)和莫哈末诺扎基法(43岁);另有1人还未被警方逮捕,因此仅有4人现身出庭。

控伤人破坏财物

第一控状指洛曼(47岁)于3月22日约下午3时30分,在隆市新班登路的巴士站,故意对黄彦铬(23岁)造成伤害,撕毁后者的纸板,抵触刑事法典426条文(蓄意破坏公共或个人财物),若罪成可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第二控状中,洛曼和其余4人被控在上述时间地点,抓黄彦铬的下巴和勒颈,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涉案者可被监禁1年或罚款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慕达立拉欣也被控于上述日期,约下午3时45分在相同巴士站,造成实习记者茜蒂右手拇指受伤,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监禁1年或罚款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4名被告皆否认上述罪状,并要求审讯和保释。

案定516过堂

推事乌扎鲁最终批准4名被告以每项控状2000令吉保外,即4名被告分别以4000至9000令吉不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案件择定于5月16日过堂。

本案主控官为阿当莫哈末副检察司,4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分别是罗根、阿兹鲁祖基菲里及拿督雷扎哈山。

早前,此案由于案件编号不同,因此推事要求4名被告集中审理,导致前后更换了3次推事庭进行审讯。

根据报道,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于本月22日在马大附近一间餐馆举行“与纳吉的见面会”活动时,马来亚大学新青年主席黄彦铬等人,手持大字报和“纳吉小丑”纸板在巴士站抗议,结果引来巫统支持者愤怒而酿成这起冲突事件。

洛曼较后在脸书发文承认当时抢了“纳吉小丑”纸板撕毁,但被一名学生上前阻止,随后其实是巫统领袖在保护该名学生,免被愤怒的公众殴打。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