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1日讯)逃过死刑,段氏香在法庭上以英文及越语感谢大马政府、越南政府及律师团队,也感谢媒体过去给予她的支持。
段氏香过后以一脸笑容向媒体表示,她希望未来出狱返回越南后,能继续她的演艺及歌唱事业。
对于法庭宣判3年4个月的监禁,段氏香乐于接受,也期待能早日获释。
听完控状马上认罪
身穿粉红色马来传统服和头戴绿色头巾的段氏香,今早8时20分在狱警的押送下抵达沙亚南高庭,看起来比以往出庭时淡定。
她在庭上听通译员念完替代控状后,马上点头认罪。
其父亲段文盛今早在越南驻马大使馆同仁陪同下出庭旁听,当法官宣判段氏香监禁3年4个月时,段文盛和大使馆同仁顿时欢欣鼓掌。
父与女儿会面眼眶泛红
段文盛较后在法庭安排下与女儿会面,他欣慰女儿很快就能获释,不禁眼眶泛红。
段文盛事后受访时表示很开心,并感谢越南政府、越南律师公会的协助,女儿才能早日获释。
“我也必须感谢越南政府做出的努力,再多一个月我就可以见到很想念的女儿;另外,我也必须感谢马来西亚政府。”
越南驻马大使黎贵琼则表示,段氏香与另一名已经获释的印尼籍被告茜蒂艾莎的处境相同,由始至终都是此案的受害者。
“段氏香是过于天真,她认为这只是一场闹剧,因此以武器伤人来提控,是能够被接纳的。”
法官:基于4要点作出裁决
高庭法官法官阿兹米表示,高庭是基于4要点作出合适的裁决,即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立即认罪、被告对于本身的犯罪行为感到忏悔、被告目前30岁且单身,以及在大马并没有犯罪前科。
阿兹米宣读判词后在庭上祝福段氏香重获自由,很快就能重返家乡。
交替控状是指被告在2017年2月13日早上9时,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KLIA2)连同4名在逃嫌犯,以危险武器蓄意伤害金正男,导致后者体内含有VX神经毒剂。
高庭是在去年8月16日裁决此案2名女被告表面罪名成立,须出庭自辩。不过,印尼籍女嫌犯茜蒂艾莎在3月11日被控方撤销控状后,当场获释。
段氏香原本于上个月14日进入自辩程序,但茜蒂获释让她面对沉重压力和饱受打击精神状态不佳,律师要求展延自辩程序,不料今天有出人意表的演变。
律师:改替代控状因越陈情书
段氏香的辩护律师郑宝德披露,总检察署最终以替代控状方式提控段氏香,是基于越南政府和越南驻马大使馆提出的陈情书,才做最终考量。
仅撤控茜蒂艾莎不公平
针对同一宗案的被告茜蒂艾莎获得撤控,段氏香却表罪成立,郑宝德认为总检察署似乎持双重标准,其当事人和另一名被告其实做一样的事。
“这对于我的当事人相当不公平,为什么另一名被告可以撤销控状?这名却不行,这难道不是持双重标准吗?”
但是辨方还是满意最后结果,只是不满总检察署在无预警下,撤销茜蒂艾莎的控状。
“我们一直与越南律师协会配合,希望通过双方的努力协助段氏香,今天这个裁决是我们乐于接受的,最重要是她下个月就能释放。”
另一名代表律师纳兰星坦言这是满意的结果,毕竟这个案子已耗时约2年时间。
“若在谋杀罪名下判,这案件肯定会上诉,到时候可能拖到联邦法院,耗费更长时间。”
减刑料只需监2年4个月
郑德宝表示,尽管法庭宣判段氏香需监禁3年4个月,但减刑后,只需监禁2年4个月。
他解释,根据大马刑事程序法典,任何罪犯都会获减刑,段氏香能豁免三分之一的刑期,换言之,段氏香预料在5月4日刑满出狱。
“段氏香从被捕当日算起,至今已服刑超过2年2个月,所以预料她会在5月第一周获释。”
他说,段氏香获释后会到越南驻马大使馆,由大使馆安排下返回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