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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2019
修宪为沙砂复“邦”·刘伟强冀获沙砂国议员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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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强指出,修宪是把沙巴及砂拉越恢恢复为“邦”地位。

(山打根6日讯)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再三强调,政府之所以决定修改联邦宪法1(2)条文,是依照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将沙巴及砂拉越恢恢复为“邦”地位。

“1963年大马契约很清楚写道,马来西亚就是由3个邦来组成的,其中包括马来亚联邦的11个州属,沙巴及砂拉越,而新加坡早于1965年就脱离马来西亚。”

他说,1976年修改联邦宪法时,沙巴及砂拉越成为州属,而在1976年至2019年长达43年期间,前朝政府没任何动作,也没有改正。,直至上周四,他已将联邦宪法1(2)条文的修正法案提呈国会。

刘伟强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如果修宪获得成功,沙巴及砂拉越将恢复为“邦”地位,因此他希望修宪能够获得反对党,尤其沙巴及砂拉越的国会议员全力支持。

他表示,修改联邦宪法1(2)条文只是开始首个步骤,即恢复沙巴及砂拉越的“邦”地位。

“(1976年联邦宪法)降低沙巴及砂拉越的地位,2州的国会议员却没有抗议。”

刘伟强希望反对党特别是砂拉越人联党支持政府修宪。

“我之前在脸书及谷歌上看见人联党因未能恢复砂拉越为‘邦’地位,向人民道歉。现在我们接受你们的道歉,并且也给了机会,要把过去做错的事情做好,你(们)为什么要抗议呢?所以我希望你们能够支持(修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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