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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2019
取消购屋‧发展商可以扣订金?
作者: 郑碧娥

梁小姐说,她的妹妹向发展商订购一间房屋,并支付5000令吉订金,还没有签署买卖合约,可是现在她决定取消,因为贷款有难度,发展商要扣她已支付的订金,请问是否合理?

答:陈钟灵说,在目前市况较软的时期,梁妹妹支付5000令吉订金,可能是屋价较昂贵的单位,我们不晓得她领取的收据,是否印有已付订金不可退回的字眼,以及双方事先是否提及,假如贷款不获批准,可以取回一部份的订金。

根据标准的房屋发展法令,假如已签署买卖合约,并且支付10%的购屋款,买方因贷款不获批准,发展商将退回9%款项。

在过去,发展商收取购屋者的订金后,一般不会退还,假如肯退还,多数会扣除一部份钱,因为他们需要将单位卖给第二个人,无形中增加公司市场销售人员的工作,他们将这些视为额外行政工作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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