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07/04/2019
张健仁:修宪案用词诠释不同‧最重要恢复建国架构
作者: 张猷杰

  

2300KSC2019471545431988018.JPG
张健仁:联邦宪法第1(2)条文修正法案不仅符合建国时的国家架构,至于用词方面则是见仁见智,毕竟每一人律师都会有本身认为适当的方式及字眼。

(古晋7日讯)砂希盟主席张健仁表示,联邦宪法第1(2)条文修正法案的一些用词有争议,每个人对条文的诠释均可能不同,而最重要是还原至建国时的架构。

明确分隔出砂沙

他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修正法案意在还原砂拉越及沙巴原有的宪法地位,该法案明确把砂拉越及沙巴分隔出来,形成马来西亚联合邦是由(a)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及登嘉楼以及(b)砂拉越及沙巴所组成。

“修宪法案不再使用马来亚州属及婆罗洲州属的字眼,是由于律政司认为这些字眼在现在情况已不适合使用,但是基本上整个架构是,马来西亚联合邦由(a)及(b)所组成。”

张健仁表示,此修正不仅符合建国时的国家架构,至于用词方面则是见仁见智,毕竟每一名律师都会有本身认为适当的方式及字眼。

他说,希盟注重的是国家的州属架构,而从这一次的修改,马来西亚联合邦将还原至1963年建国时的架构。

他说,只要拥有法律常识者,就会了解一个法律条文的(a)及(b),即意味着是一组跟一组,而在修正法案讲解时,也清楚阐明是以平等伙伴地位及1963年建国契约原则下所提呈的修正法案。

遗憾砂盟拒出席汇报会

“遗憾的是,砂政党联盟即使受邀也拒绝出席汇报会,而在修正法案提呈时步出议会殿堂并无法解决问题。”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