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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9
旺朱乃迪:确保对砂是正确的 . 修宪不能草率

山都旺区国会议员旺朱乃迪强调,一切修改联邦宪法1(2)条文的内容,都必须依据1963年建国契约精神来进行。

(古晋12日讯)山都旺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指出,修改联邦宪法1(2)条文的本质和意愿是好的,但修宪内容却不符合1963年建国契约精神。因此,砂政党联盟选择不投票。

一读二读内容没差别

旺朱乃迪强调,修宪是一项非常重大事宜,不能草率了事。砂政党联盟要的非常简单,即纳入1963年建国契约精神,以此契约精神为根本,达到在修宪时,联邦政府和砂沙双赢局面。

“修改联办宪法1(2)条文一读内容,与二读内容虽然加入‘婆罗洲’字眼,但还是和提呈一读时没有差别,这是没有意义的,即(a)是马来半岛州属,(b)是婆罗洲州属(Borneo State),砂拉越和沙巴。”

没阐明平等伙伴地位

旺朱乃迪今日在新闻发布会说,一读和二读内容完全没有分别,只是读的方式不一样而已。而且,有关内容并没有阐明平等伙伴(Equal Partnerships)地位。

他强调,砂政党联盟不是要和东马希盟国会议员树敌,都是为同样目的而为砂拉越争取,但必须要确保一切都是对砂是正确的。

(新闻来源:砂拉越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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