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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4/2019
交通部:10月起分阶段执法 · 外国车入境须申请VEP
作者: 廖德来

档案图。(图:海峡时报)

(八打灵再也25日讯)交通部宣布,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所有通过新山苏丹依斯干达大厦(新柔长堤关卡)和新山苏丹阿布峇卡大厦(马新第二通道关卡)进入我国的外国车辆需申请注册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

交通部今日发表文告宣布规定任何外国车辆,不管通过什么路线、着陆点、检查站或入境处,都需要申请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

新山关卡先开跑

文告表示,外国车辆入境准证的执法将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从2019年10月1日,在新山的关卡开始。

第二阶段包括马泰所有入境点或边界;第三阶段在马来西亚、汶莱及印尼所有入境点或边界。这些入境点或边界的执法日期将在适当的时候公布。

外国车辆入境准证将依据陆路交通局《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6H条文下发出,整个注册可通过网络https://vep.jpj.gov.my完成。

“一旦完成注册申请,车主将收到电邮通知,接着预约安装外国车辆入境准证无线射频识别系统(VEP-RFID)的时间,然后携带相关文件前往指定中心安装,安装后的车辆才获得允许进入我国。”

“目前在这执法的第一阶段,人们可在新山4个指定中心,即振林山南向休息站(Gelang Patah Southbound RnR)、安莎娜广场露天停车场(Plaza Angsana Open Carpark)、班兰休息站(Pandan RnR)、五间店收费站(Lima Kedai Toll Plaza)安装或索取外国车辆入境准证无线射频识别系统,还未申请者,受促立即注册。”

入境准证有效期5年

外国车辆入境准证的有效期是5年。欲知详情,可联系07-595 0669 或电邮[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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