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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4/2019
泼漆清真寺被控.失业汉不认罪529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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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于退庭后被庭警押离法庭。(图:星洲日报)

(马六甲26日讯)失业汉涉嫌在上周位于东街那清真寺泼漆,今日被控上甲州法庭时,否认有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同时,法庭谕令对方到新山精神病科接受检查,择定5月29日过堂。

被告是阿兹琳阿里(39岁)。

控状指被告在2019年4月19日,约凌晨5时50分,在东街那清真寺大门泼上紫色油漆,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由副检察司英丹丽雅娜提控,推事是莫哈末纳兹霖。

英丹丽雅娜建议推事让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同时,择定过堂日期,等待被告的精神报告

莫哈末纳兹霖最后决定让被告以3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释,同时,择定5月2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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