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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2019
湾岛头公冢非法垃圾场火患‧化学容器散落地底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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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扑灭大火,消拯员须挖起深埋地下的垃圾。

(槟城4日讯)槟岛市政厅针对湾岛头公冢非法垃圾场火患,谕令地主即槟榔屿广汀会馆清理垃圾场的5天限期已到,但大量垃圾,甚至有些疑是化学物容器等仍在那里,而深埋地下的垃圾昨日再次着火。

槟岛市长拿督尤端祥今早在浮罗池滑州议员李俊杰和市议员王宇航、陈慧萍及各部门官员的陪同下到场巡视,并谴责在这个城市外围倾倒垃圾者。

他说,该处上月24日发生大火之后,当局才发现这个非法垃圾场潜在的地下火风险,而昨天的大火来自埋在12呎深的地下垃圾,消拯局须把燃烧的垃圾挖出,才能灭火。

他说,市厅发给地主即槟广汀会馆的谕令今日到期,但现场仍看到地毯、床褥和木料等易燃垃圾散布在偌大的非法垃圾场处,甚至还看到疑是化学物品的容器。

现场附近有马来甘榜,对面和附近有一些公寓,人口不少。垃圾燃烧污染环境,也对附近居民不利。

尤端祥:垃圾堆积 地下火难扑灭

尤端祥说,市厅已于4月26日针对该非法垃圾场报警,以阻止人们继续在该处非法倾倒垃圾。

他说,目前由于垃圾己堆积很高,地下火难以扑灭,消拯队曾花了8小时才得以灭火,可后来地下又冒烟,显示地下垃圾还在燃烧。

他说,市厅谕令地主清理所有垃圾,否则将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70A条文对付地主,而若地主被控上庭且罪成,刑罚是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最高5年徒刑,或两者兼施。

若由环境局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31条文控上法庭,罪成的刑罚是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最高5年徒刑,或两者兼施。

李永光:不及处理 要求暂缓执法

槟广汀会馆会长拿督李永光接受记者电访时说,由于市厅的谕令在劳动节假期时发出,该会来不及开会和处理,故要求暂缓执法行动。

他说,他们之前不知有非法倾倒垃圾之事,得知时为时已晚。

他说,在接获谕令之前,他们已接到相关官员的电话通知,也已派员巡视现场,目前正着手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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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端祥(前左四起)与李俊杰、王宇航和陈慧萍巡视非法垃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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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弃在非法垃圾场的易燃床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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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在不久前倾倒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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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在非法垃圾场入口处贴告示牌阻止非法倾倒垃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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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是化学物品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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