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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9
两人联名买产业‧一人没供房贷兼失联
作者: 郑碧娥

朱先生来信指出,他在5年前与杨先生联名购买产业,当时是以表兄弟的关系购买,几年后(就是去年中),杨先生失去踪影;并且在去年开始没有按期供款,拖欠他的供款部份,导致产业差点被拍卖。

朱先生获知后,与银行商讨摊还事项,朱先生有意全力掌管该产业,同时,希望废除杨先生在产业的过问权。

请问:“如何促使杨先生失效于联名文件的过问,以及避免他日出现争夺的问题?”

答:若辉律师表示,要防止杨先生在产业的拥有权或过问权,除非获得杨先生签名同意放弃,否则很难办到。由于是联名拥有,各有一半拥有权,如果由朱先生全力摊还贷款,朱先生在日后有权向杨先生索回。

现在,比较重要的是要找到杨先生,然后准备一份授权书,由杨先生签名同意授权朱先生全权处理相关文件,就是说惟有在杨先生签名同意后,朱先生才有可能全权处理该产业的事项。

林律师补充,一个人若失去联系超过7年,家属在尝试联络,包括采用所有联络方式,如登报要求联络解决问题不果后,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宣判他不在世上,在取得准令后,才能执行财产或遗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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