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7日路透电)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周一在美国纽约联邦法院出庭面对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有关的刑事指控,他否认有罪。
美国司法部去年指控46岁的黄宗华通过高盛处理的债券发行,串谋进行洗钱并贿赂大马及阿布扎比的政府官员。自去年11月起被扣押在吉隆坡的黄宗华是于5月3日受引渡到纽约。
纽约布鲁克林地方法院法官郭佩宇允准身为菲律宾公民的黄宗华以2千万美元(约8千290万令吉)保释候审。他将需要佩戴电子脚镣接受监控,并居住在法院所批准的纽约市地区一处保密地点。
黄宗华的律师阿格尼菲罗表示,他说服黄宗华“到美国承担后果”,因为很明显的美国检方将不会撤销此案,而其当事人的身体已经非常差。根据黄宗华被捕前的照片作比较,黄宗华看来已经消瘦。
阿格尼菲罗向记者说:“他处于非常艰难的情况”,并补充,被扣留在纽约“要比在马来西亚的监狱好”。
根据美国海外反腐败法(FCPA),于2014年离开高盛的黄宗华一旦在美国被提控的3项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30年的监禁。
控方及他的律师目前正尝试谈判,以达成一项辩诉交易。政府律师表示他们希望能达成和解协议,避免审讯,不过,阿格尼菲罗表示,是否能达成还言之过早。
此前,大马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就黄宗华引渡到美国发表文告说,大马内政部长要黄宗华先在大马面对刑事指控,不过同意暂时将他交给美国,为期10个月。
汤姆斯补充说:“在大马与美国之间的共同协议之下,暂时交出的期限可能延长。”
黄宗华在吉隆坡面对4项控状,指他唆使银行在一马公司的债券献售招股书中提供误导性的陈述。
另一名高盛前银行家莱斯纳,以及大马金融家刘特佐也因一马公司案在美国被控。莱斯纳否认有罪。
刘特佐的发言人卡米尼迪在一则文告中批评大马政府“不人道的监狱条件”,并形容其与美国的行动含有政治动机。
目前下落不明的刘特佐一直都通过其发言人否认有涉及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