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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19
1MDB弊案‧黄宗华引渡到美面控‧控3罪涉款数十亿美元

(纽约7日路透电)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周一在美国纽约联邦法院出庭面对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有关的刑事指控,他否认所面对的3项控状。

纽约布鲁克林地方法院法官郭佩宇法官批准身为菲律宾公民的黄宗华以2000万美元(约8290万令吉)保释候审,但他须戴上电子脚镣接受监控,并被软禁在纽约一处由法院批准的保密住所内。

若罪成面临30年监禁

美国司法部去年指控黄宗华涉嫌在2012至2013年间为一马公司发行债券时,与嫌犯刘特佐串谋规避高盛集团内部监控机制,串谋贿赂大马和阿布扎比官员,以及串谋洗白窃自一马公司的数十亿美元资金。

自去年11月起被扣押在吉隆坡的黄宗华是于5月3日被引渡到纽约。

根据美国海外反腐败法(FCPA),若罪成,黄宗华将面临30年监禁。

律师:说服“承担后果”

黄宗华的律师阿格尼菲罗表示,他说服黄宗华“承担后果”,因为很明显的,美国检方将不会撤销控罪,而其当事人的身体已经非常糟糕,,并补充,被扣留在纽约“要比在马来西亚的监狱好”。

根据黄宗华被捕前的照片作比较,黄宗华看来已经消瘦。

47岁的黄宗华曾是高盛集团东南亚销售与贸易负责人,他在2014年4月离职。

控方及他的律师目前正尝试谈判,以达成一项辩诉交易。政府律师表示他们希望能达成和解协议,避免审讯,不过,阿格尼菲罗表示,是否能达成协议,还言之过早。

大马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昨日发表文告说,大马内政部长要黄宗华先在大马面对刑事指控,不过同意暂时将他交给美国,为期10个月。

他补充:“在大马与美国之间的共同协议之下,暂时交出的期限可能延长。”

黄宗华在吉隆坡面对4项控状,指他唆使银行在一马公司的债券献售招股书中提供误导性的陈述。

另一名高盛前银行家莱斯纳,以及大马富商刘特佐也因一马公司案在美国被控。莱斯纳否认有罪。

刘特佐的发言人卡米尼迪在文告中批评大马政府“不人道的监狱条件”,并形容其与美国的行动含有政治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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